爸葬礼的时候,还有一部分外债没有还清。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也不至于从德克萨斯跑到纽约来,毕竟这个大都市的收入远比那个炎热的沙漠要多一些赚钱的机会。
当然,纽约这个街头篮球的圣地,也是吸引陈锋的主要原因之一。
反正陈锋早就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去解决在生活中碰到的问题。
两年的独居生活,还是在异国他乡,青涩这种形容词,早跟这个十九岁的少年绝缘了。
连那些经常跑长途运输的老司机也得承认,这个德克萨斯的小伙子,不光能吃苦,而且比同龄人成熟太多了。
任何小瞧过这小子的人,都曾经吃过他的苦头。
敢一个人跑到纽约讨生活,对别人来说,可能有点不可思议,但对陈锋来说,不过是一脚油门的事情。
没有太多的长途运输要跑,陈锋也能在这个大都市找到别的赚钱门路。
酒吧,已经成了陈锋赚钱的主要场所,在这里工作一个月能捞到的油水,并不比跑一趟长途运输收益少。
在这种大都市,哪怕不是在皇后街的富人区,也总是有不少无聊的人习惯在酒吧里面流连。
陈锋在这里很受欢迎,毕竟不是每个酒吧的吧台后面,都有一个身高超过两米,造型异常彪悍的猛男当调酒师。
这里可能不会是皇后街最豪华的酒吧,但绝对是纽约市最有个xìng的。
并不是它的装修有多么特立独行,品位多么高雅。
连陈锋自己都这么认为,这酒吧真不是一般的有个xìng。
因为真的没有哪个老板竟然会懒到不给自己的酒吧取名字,只是在挂了一个BAR的标志。
如果不是当初看到门口贴着招工启示,陈锋可能也看不出来这竟然是一个酒吧。
而且那个叫吉姆的胖子老板,除了很懒之外,还很有个xìng,因为整个纽约可能也只有他才会雇佣陈锋来当酒吧的调酒师。
要是按体格来说的话,陈锋很明显更适合当个看场子的,而不是一个站在吧台后面用摇酒壶耍花活儿的调酒师。
不过真的应该说吉姆这家伙的眼光很独到,从陈锋工作那天开始,他每天至少要调配出去几十杯鸡尾酒。
甚至有几个街区之外的人,就像赶着看热闹一样,眼巴巴的跑到BAR来观看这奇异的景象。
不得不说,在篮球场上能用那双大手控制住篮球的陈锋,在搞定那小小的摇酒壶时,同样具有天分。
能把调酒玩出美感的人不少,不过能把调酒玩出美感,还超过两米,一身肌ròu的猛男,着实不多。
看惯了美女帅哥之后,来BAR的人,总是能在陈锋这里找到新鲜感。
何况这家伙调的酒确实有点水平,特别是那些烈酒,总会被陈锋调出一种让味蕾bàozhà的感觉。
连吉姆那个懒惰的老板都会为自己的选人眼光洋洋得意,当然,他付出的薪水也绝对能让陈锋满意。
毕竟拖欠或者黑掉薪水这种事情,也得看是对谁,一个陈锋这体格的店员,哪怕是当老板的,也有相当大的压力。
吉姆可是亲眼见过,曾经有个喝醉酒的家伙在吧台旁边闹事,然后被陈锋用一只手扔到了大街上。
那醉鬼当时就被摔断了两根肋条骨,如果陈锋不是扔,而是用拳头去解决这个问题,恐怕那家伙就可以直接去订购一块墓地了。
自打陈锋在酒吧工作的第一天开始,那些没事儿捣乱的人,就安稳了很多,起码不敢在酒吧里明目张胆的闹事儿。
那一身壮硕的肌ròu,可绝对不是吃素的,陈锋所能bào发出的力量,可以轻松的摆平一些不知好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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