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章 补充(三)(第1/1页)  狂想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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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坑须知:作者所持观念“存在即合理”。

    书名:狂想日,分类:奇幻c另类幻想

    可得:本文存在大量虚构现实,或与现实观念相矛盾。即会存在一些特殊设定。如:

    乌斯托邦(具体出现在十七章)

    境内少平原,多山地。建邦于四千七十八年前的“金铭胜事”。无直接领导人,无主城。

    由公选出五名城镇主共同担任为时四年的暂时决策人。注:此“城镇主”乃是一个新名词。城镇主名下管理一城一镇,乌斯托邦共有36名城镇主,即明面上有36座城c36个镇。地域大小相等,繁荣程度不同,有些入选十大城市,有些只听说过。

    但乌斯托邦共有36座城c72个镇。即于每个城镇主手下均有一个“隐形”的镇,被乌斯托邦人统称为(佛曰:不可说)。外界人称之为“消失的乌斯托”。“消失的乌斯托”更像是一个奴隶社会,尽管还存在一些区别,这是混佚界所存在的唯一一个。乌斯托邦则实行全面民主。

    乌斯托邦入选军人的要求是全混佚界最高的,所经历的锻炼是最严格的。乌斯托邦军人单体战斗能力偏上,群体战斗能力最高。无服役现象。因为乌斯托邦的全体观念是“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c“个体生命享受的不只是权利更是该有的义务”,而普遍情况下,人们认为成为军人是实现价值的最主要途径。每个家庭都以拥有军人成员为荣耀,几乎每个乌斯托邦人都以成为军人为最终目标。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军人,但是本着奉献精神,乌斯托邦人在各自领域也都有卓越成就。也因此在乌斯托邦内,娱乐设施很少,外来人越多的地方娱乐设施也愈加多些。

    乌斯托邦人具有较强的等级观念,军人为最低一级。等级观念中包含了外界人士,除却“消失的乌斯托”。城镇主在这种情况下的等级并不算高,但是他的绝对命令亦将被绝对服从。下级有义务来实现上级所做出的命令,上级有义务给予下级绝对的尊重,否则在非特殊情况下,下级有权违抗上级所下达的命令,甚至可以法庭见。

    乌斯托邦人

    以上为关于乌斯托邦不完全介绍。

    依旧提醒,如果存在某些令您反感的东西请立即退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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