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被迫离开(第2/2页)  行尸走肉之我们的故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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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笔走了进来,他过来解开绑住我手的绳子。

    我拿起笔,在纸上写着:我走了,去很远的地方了,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裤子你别忘了给柳杨,等时间冲散一切,你一定要忘了我。

    沈月接过去看了看,满头黑线的疑惑道:“你这写的什么玩意,乱七八糟的!”

    “这是我最后和陆一炎他说的话了,以后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也许他找不到我就会安心和你在一起,我告诉你啊!一个女人不能太缠男人,会让他感到厌烦,你要适当的晾他几天,一旦他习惯有你的日子,突然有一天你不在了,他自然会明白自己真正的内心。”我好声好气的对沈月说道,为了保全自己,只能这样了。

    沈月也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于是决定只让我滚出避难所不要再回来,她就不杀我了。

    然后沈月便让那个男人把信给送回了我的房间。

    我相信陆一炎一定能明白我其中的意思,我在平日里是绝对不会用这种口气对他说话的。

    而且我那封信字迹潦草,如果把每个句子的开头第一个字给连起来的话,就是:我在仓库等你。

    说实话,我心慌慌,我不知道前方的路在何处,也许真的会像沈月说的我出门便遇到了丧尸群。

    那可就真的完蛋了,更何况那仓库离这里又是如此的遥远,我只能顺着那天我们有过的大路走一遍。

    陆一炎只要看到仓库,他一定会想到那个超市的仓库,即使他不去,那里也是一个我藏身的好地方。

    不多时,那男人回来了,然后和沈月一起把我押到大门处,门卫好像对这种情况见得多了,并没有多说什么便开了门。

    我默默的走出了大门,沈月突然叫住了我,我疑惑的回头看着她,只见她从一旁的守卫身上抽出了一把长匕首扔给我,那匕首足足有我半个胳膊那么长。

    “赶快滚,离这里远点!如果天亮了让我在这里见到你,那时候我可不会手下留情!”沈月冷声说道。

    我心中一懵,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她刚开始恨不得让我去死,又把我给赶出了避难所,现在又给了我一把防身的匕首。

    真是变化无常!不过知道怎么去形容沈月,我默默的摇了摇头,转身便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幸好时间已经到了凌晨,天色逐渐开始亮了起来,我在一边赶路的同时,一边抬头看着那墨蓝色的天空。

    上面零零散散的点缀着数颗星星,一轮弯月悬挂在天边,美得仿若一幅画。

    只是,如果不这么冷就好了,我刚刚被泼上了一盆凉水,而现在的气温正低,我的衣服都被冻成了冰块。

    我强忍住寒意顺着道路小跑起来,企图用这种方式来使自己的身体暖和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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