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一个充满惊奇的声音突然响起。
“嗯?”这声音怎么有点耳熟?文星感到有点奇怪,凝神一看,好家伙,那伙人中,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梳着个中分头的四眼田鸡正满脸激动的看着他。
这四眼田鸡个子并不高,不过看起来有点微胖,脸色比起那瘦弱的高个子李小兵好多了,只是那身衣服脏兮兮的,似乎隔着老远都能够闻到一股酸味。
“田鸡?”文星大是意外,这家伙他居然认识,而且还很熟。
想当年,在雾山镇,三金刚成立少年金刚门的时候,第一个追随他们的,就是这四眼田鸡。论年龄,其实田鸡要大一点,不过嘛,抡拳头,文星自然就是大哥啦。
这家伙是雾山镇上一个暴发户的儿子,他老子本是镇上一个卖肉的,人称肉屠夫,一家五口人,靠着买肉生活,日子过得有些紧巴巴的。
不过在文星他们在镇上上学的时候,四眼田鸡的老子居然走了次大运,买彩票中了个几百万。
这下子可算是翻身了。
不知道是穷多少代的肉屠夫,好像一下子就进入了上流社会。三蹦子一毛钱不要,白送给了收破烂的,然后换了辆六十万的宝马回来。
那原本只建了个壳的房子,马上买了最好的材料来装修。
肉档生意不做了,肉屠夫天天西装革履,脖子上挂着比手指还粗的金项链,呼朋唤友,花天酒地连带四眼田鸡,也由土鳖变成了大少爷。
对于拖了社会主义后腿的雾山镇来说,肉屠夫一家子的变化,当初可是羡煞镇上不知道多少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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