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篇——咫尺之遥(第1/3页)  那个奇怪的女同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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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初恋跳河死掉了。

    陈乔跳河死掉了。

    我妈带着这个消息上饭桌的时候,我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准备再喝一口汤就去午睡,我甚至已经挑准了一块没有刺的鱼肉,但我妈的这个消息,这个我一时之间还不能判断出好坏的消息,让我握着不锈钢大勺的手重重地抖了起来,然后我眼巴巴地看着那块鱼肉重新沉进奶白色的鱼汤里,和那些带着刺的混在一起,我生气地在里面搅来搅去,我妈一筷子打在我手背上,说:“我说陈乔跳河死掉了!”

    知道我再也找不到那块完美的鱼肉之后,我有些泄气地放下了手中的不锈钢大勺,然后把碗一推,跟我妈说,哦,我什么也没跟她说,是她在我进屋之后自己自言自语说了一句:“造孽哦!”

    造孽哦,在她眼里,什么都是造孽,我考上三流的大学是造孽,我爸,不对,周勤跟她离婚是造孽,我跟陈乔谈恋爱是造孽,现在陈乔死了也是造孽。我妈是一个失意的中年劳动妇女,中年这个事实已经让她抬不起头,劳动这种身份属性只让她更加疲惫不堪,她还有一个不完整的家,和一个永远不争气的女儿。

    她这个不争气的女儿,高三跟人谈恋爱,成绩一塌糊涂,后来被她强制着分手,分手以后,成绩更差,结果就上了一所三流大学,每天拿着她的钱混吃等死。她每天诅咒着那个叫陈乔的人,那个在她眼里毁了她不争气的女儿的一生的人,诅咒他去死,被撞死,被毒死,被打死,好了,菩萨终于不耐烦了,收了他,让他自己跳进河里淹死了。不知道我妈满意不满意。

    你问我我没什么想法,我还不知道是好是坏,我是一个脑子不怎么灵光的笨学生。我跟陈乔,陈乔是个混混,但他是个有文化的混混,我们同时喜欢着博尔赫斯,我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博尔赫斯那样,在图书馆里了却残生,对人世的一切不闻不问。陈乔就说:“那不行,我还想跟你呢!”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没有什么理由,或许仅仅是因为那句“我还想跟你呢”。我跟陈乔在一起之后,逃课就成了家常便饭,他骑着小电驴带我绕着县城兜风,跟我说他以前的一些事情,风太大我也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能在后座胡乱敷衍着,那时候我想,这个人话真多,为什么还会那么喜欢博尔赫斯。那么沉默,睿智,开阔,优雅的博尔赫斯。他应该喜欢王小波,那个和他一样的,年轻的小混蛋。

    我们最常去的,或者说他最喜欢去的地方,是我们县一个叫水上公园的公园,我们坐在湖心的草地上,我紧挨着他,常常有种我闭上眼睛就能顺着他的血管,一路爬进他的高级中枢然后搞烂他让他成为一个没有思想的人质的错觉。几乎是每一次出去,每一次我们那样肩挨着肩坐着,他都会提起一个人,是他的初恋,他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大堆,说他们是青梅竹马,说他们郎情妾意,说他们天作之合,说他们有缘无分,我那时候就像一个偷听西厢记的小孩,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对这样的故事应该有所反应才对,我应该愤怒,失落,或者难过,而不是真的以为自己在听西厢记,如果我们真的是在相爱着的话。

    陈乔问我:“你不嫉妒吗?”

    不,我不嫉妒,不愤怒,不失落,不难过。

    除了水上公园,我们第二个最常去的地方,或者陈乔第二个最喜欢的地方,是一家叫大师傅的石锅拌饭。每天下午放学,他就挎着书包在我们班门口等我,然后我们一起下楼去取他的小电驴,然后他带着我直奔那家石锅拌饭。他总是要一份牛肉石锅拌饭,然后加两个溏心蛋。我问他是很喜欢吃溏心蛋吗,陈乔说嗯,说初恋就叫唐心。

    高三二模之后,我妈在班主任的通风报信之下,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也没能让我们分手。但后来我们分手,她一直以为是她的功劳。其实是,她连催化剂都不能算。

    我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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