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世上的人分两种,一种随波逐流,一种逆流而上一一一《凯恩一巴巴耶夫语录》一林奇书记官记述
我他妈没有说过前面那句话一一一凯恩一巴巴耶夫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从睁开双眼时,就永远失去了那张柔软的床,也无法去憧憬未来的时光里,能有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无法遇上看似萍水相逢,实然命中注定的那个姑娘,更无法将姑娘变成爱人,变成发妻。
当林奇醒来时。
阴霾的天空告诉他一一一一一世界不一样了。
身下有层层叠叠的乱石,给他的感觉好比躺在一架劣质按摩床上,衣服里还塞了好几颗玻璃珠
这硌得心慌的感觉告诉他一一一一一身体不一样了
头疼欲裂,脑海中纷纷扰扰的记忆碎片,那些不属于他的回忆告诉他一一一一一灵魂不一样了
他思考着另一个“林奇”的生平,妄图从同名的年轻身躯中寻到更多的相同之处
他本来是个普通的待业青年,和每个大学象牙塔中走出来的学子一样,抱着对未来的幻想与憧憬而活
不一样的是,如今的他,是个文雀佣兵团的卒子,躺在米特兰和列侬古国的边境处,睡在伤心河畔的一条碎石浅滩里,身旁积尸如山。
一觉醒来,天变地异
“我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生在米特兰国都,收养我的铁匠说:‘你时候真是太丑了,脸上的皮皱皱巴巴,像个老头,他们讲你是魔鬼的孩子’”
“后来,养父唤我为“林奇”,在米特兰语中,意为‘富有的,富足的’我唯有一身铁匠手艺,但在求学路上就花光了养父给的学费,花钱骄淫奢侈又毫无节制,这个铁匠的孩子很快就陷入了穷困潦倒的窘境,去当了飞贼。”
“这不是我”
林奇看着自己手背上的烙印,那是他作为大学生,在火锅店消费时不心烫上去的疤,形如猎刀。
而这个世界的“林奇”,手背上也有烙印,猎刀印是奴隶的象征,是军队的猎犬,他在霞风郡行窃时被人逮了个正着,扔进大牢之后,打上了耻辱的印记,自那以后,他就成了奴隶
“我最好的朋友是老鼠,最喜欢的宠物是猫,对我来说,宠物吃掉朋友不是什么值得悲伤的事,就像是我扔下文雀佣兵团的那帮奴隶伙伴一样,这样我才能安稳地活下来”
从前的“林奇”就是这么一个薄情寡义的人
不对不对
不对!
&一t;这不是我!&一t;他坐了起来,拍打着胸前的甲胄,摸着胸膛与脸,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他不知所措
听见了震天的喊杀之声
“这个地方,在打仗”
嗅到尸身中淌出的血。
“是一场硬仗”
他看见那座尸山下,血液夹杂着内脏碎片和组织液,那一抹抹“姹紫嫣红”,一并汇进碎石之下的溪流脉络。
“我是个逃兵,逃兵林奇装成死人才逃过一劫”
疲惫感深入骨髓,身上层层叠叠的劣质链甲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爬到河边,他看清了自己的模样
脸上涂着泥巴和血,扮作一副死人面相,指甲缝里塞满了污垢,瘦得两颊都凹了进去,胡子邋遢头发结坨,和流浪狗的毛一样,要不是眼神还活着,他就是一具从棺材里爬出来的行尸
我得干点什么!至少得活下去!一一一一不论是毕业生林奇,还是奴隶佣兵林奇,都这样想
为了跑得快些,他脱下了沉重而无用的链甲,血浸透了他的亚麻衣,寒风像是野兽,一点点叼走他身上仅存不多的体温
“不行这样下去我会冻死”
他瞟向那些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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