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啊?”
中年男子是张若曦的父亲,张父长得不高,脚还有一点跛,肩膀上抗着一袋大米,先是瞥了一眼金富贵,然后对张若曦说:“家里面没大米了,你妈让我出来买一点,你咋还不回家呢?”
“我这就要回去了,爸,你的身体不好,不能抗这么重的东西。”
张若曦把张父肩膀上的大米接过来要抗着,她一个女孩子怎么能抗得动这种东西。
“我来吧。”
金富贵一只手将一百斤的大米提起来放在了肩膀上面,然后说道:“我送你们回家吧。”
“这怎么好啊?”张若曦有点难为情。
金富贵可是通山县的首富啊,在古代来说这可是当地县太爷一样的人物,竟然帮她抗大米。
“让他抗吧,年轻小伙子不抗难不成让我这个老头子抗大米啊?若曦你应该多多锻炼他。”
张父分明是把金富贵当成了女儿的男朋友。
他这个做丈人的,让未来女婿抗个大米有啥不能抗的?
三个人一起回了家。
张若曦的家住在通山县的周边,距离县里面不太远,但是也不近,需要一段路的。
路上的时候,张若曦想要打车,但是张父不让,说就几步路,走回去就行了。
走了半个多小时,正是大热天的,金富贵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
外套也脱了,只穿了一件短袖。
张若曦家里面是平房,金富贵一进院子就把大米放了下来,然后去院子里面的压水井舀了一瓢水大口喝了一瓢。
“这小伙子哪儿来的啊?”
这时,张母也从屋里面出来了,好奇的看着金富贵。
“若曦的男朋友。”张父道。
“啥?男朋友?”
张母一听是男朋友,立刻眼睛瞪大了,细细的打量着金富贵。
金富贵再农村里面干活习惯了,喝了两口水,就把大米放在了指定的位置,顺利还把院子里面的乱具给摆正了,一眨眼院子里面就是一片利落的样子。
“这小伙子不错。”张父看着金富贵满意的点点头。
刚才在道儿上的时候,丈夫就观察过金富贵,金富贵虽然看起来没有那么的强壮,但是耐力不错。
抗了一百斤的大米烈日炎炎下,走了半个多小时。
每一次都是张父去买大米的,所以他知道抗着个一百的东西走半个小时是什么感觉。
以前张父每次都得休息个三四次才能到家,但是金富贵竟然一口气给抗回来了。
不用交代就把院子给收拾了。
“不错个屁。”
张母的眼睛一瞪,说道:“你看现在的小伙子哪里会做这种事情,只有农村的小伙子才会做。”
“农村咋了?咱家虽然在县里面,和农村人过的生活有什么区别的?”
张父知道妻子这是没看上金富贵,但是他很喜欢。
“咱们穷了一辈子,绝对不能再让若曦也穷了,若曦将来一定是要嫁给有钱人的。”丈母说道:“反正不能嫁给农村人。”
“你呀。”张父抽着烟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难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叫,莫欺少年穷吗?”
“我当然听过,当年我就是相信这句话才嫁给了你,结果呢?我这辈子过的什么日子?”
张母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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