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2 章(第3/4页)  中国雄师:二野档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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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打过长江去,这是最痛快不过的事情,máo zé dōng非常理解南方将士们的心情。但从更高、更远的角度看,“签一个协走而后前进,对几方面都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民解放军有利,对guó mín dǎng政府系统中一切愿意立功赎罪的人们有利,对guó mín dǎng军队中的广大官兵有利,只对蒋介石死党,对帝国主义者不利。”“也许签订一个全面xìng协定对于南京方面和我们方面,都比较不签订这个协定,来得稍微有利一些,所以我们还是争取签订这个协定。但是签订这个全面协定,我们须得准备应付许多拖泥带水的事情。不签订这个协定而去签订许多局部协定,对于我们要爽快得多。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准备签订这个协定。”

    南京代表团已来北平十多天了,经过广泛、具体地jiāo换意见。基本摸清了对方的底。同时,中共起草的“和平协定”草案也已准备就绪,南方的军情紧迫,谈判必须加快步伐。

    想到这里,máo zé dōng回到桌旁,飞龙走蛇,给周恩来写了一封信:

    恩来同志:

    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在此会议上,宣布从今日起,结束非正式谈判阶段,进入正式谈判阶段,其时间为13日至17日,共五天。在此会议上,大略解释协定草案要点,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另向张治中表示,4月17日必须解决问题。18日以后,不论谈判成败,人民解放军必须渡江。他们派回南京的人,14日上午回去,15日下午必须回来。南京四要员(李宗仁、于右任、居正、童冠贤,不要张群)如愿来平,15日至迟16日必须到达,17日必须举行签字仪式。

    应争取南京代表团六人都同意签字。如果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不愿签字,只要他们自己愿意签字,亦可签字。签字后他们不能回去,设法将他们全体留平。如他们因南京不同意签字而不敢签字,并有些人要回去,则必须争取张(治中)、邵(力子)、章(士钊)三代表及四个顾问留北平。

    máo zé dōng

    4月13日

    máo zé dōng写完给周恩来的信,天已大亮,他立即叫来机要秘书,吩咐立即送jiāo周恩来。

    此时,卫士已把早餐端到máo zé dōng的办公桌上。

    4月13日,中共代表团,将连日来双方在商谈中都同意的要点印出,送与南京代表。南京代表于当日上午开会研讨后,提出了拟加修改的意见。当晚,双方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正式会议,讨论中共方面起草的“和平协定”草案。此种工作连续进行了两天。15日,双方再次举行正式会议,讨论通过“国内和平协定”细则草案。当晚通过。

    这次国共和谈,方式比较灵活。既有会下个人之间的互相商谈,又有会上双方代表团的一起讨论。目的是务求谈得具体充分,明白透彻。

    双方举行正式会议讨论“和平协定”草案时,南京代表对协定草案在四十多处提出了不同意见,最后定稿时,其中半数以上被采纳。此次会谈,中共作了一定的让步,例如关于惩办战争罪犯的第一条,修改后被分成了两款。其第一条第一款,即接纳了南京代表团的意见,改成为:“一切战犯,不问何人,如能认清是非,翻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准予取消战犯罪名,给以宽大待遇。”这要比1月14日的声明中的提法要宽大多了。

    当然,原则问题上,中共是决不让步的。例如划江而治问题,中共表示,这个问题绝无谈判的余地,人民解放军必须过江。再如,军队整编问题。南京方面提出:要等待联合政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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