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规则、落实规则。
规则是什么?管理中的规则主要指规范和准则,其中规范是对全员的,准则更多的是对干部,它们的共同之处都是提出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我常常把规则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程序,特指规则中指导下属如何做对的事情,即该做什么,怎么做;二是制度,特指规则中警示下属不该做的事情,包括做错了怎么办。当然,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规则中程序和制度是不分开的,常常混在一起,或称之为“制度汇编”,或称之为“规章制度”,有的大而高之称其“基本法”(有些扩展,主体仍然是规则)。
我和我的团队在为客户(受邀做咨询和顾问的企业)服务过程中,总结出了“规则整合12步”:① 目录收集;② 文件管理分析;③ 工作审计;④ 规则分类;⑤ 增删拆并目录整理;⑥ 提出修订标准;⑦ 规则修订;⑧ 佐证式调研;⑨ 程序/制度分离;⑩ 规则索引;《工作指引》成册;规则重要等级分类。
经过在七家企业的实践,我觉得对企业管理的提高很有帮助。由于“规则整合12步”还在完善之中,本书暂不作详细介绍。这里,我想向企业高管人员介绍一些相对通用的、经我们在管理实践中验证过的一些管理规则,再谈谈我们对规则的一些引申意义的看法,尽可能更务实、更具体地谈。
1餐费管理中国人非常讲究吃饭,一见面总先问:“吃饭了没有?”早晨问、中午问、晚上也问,有时下午四点问,都不知问的是中餐还是晚餐。而且,各单位、各企业接待总是先考虑吃,招待费开支中吃的比重当然最大。据2006年3月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仅2005年,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公车消费高达3000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公款考察旅游1000亿元,三项总计高达6000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20%。仅2005年,各地行政机关公款吃喝达2000亿元。
下面,我谈谈我当总经理时的餐费管理。
第一步,行政部选点。
在我们设有分支机构的城市,选几家酒店(餐馆)作为合作单位,接待与我们有往来的单位的来客用餐,一般省会城市选4~5家,地级市选3~4家,县级市或县选2~3家。但做选点工作的人员不得在该酒店用餐,并且不许抽酒店的烟,更不可接受酒店的各类招待。
第二步,业务部门签单。
有些企业干部很喜欢签单,觉得是权力,是面子,是荣耀;我公司的干部却不乐意签单,因为它意味着责任,对规则负责任。首先,实施定点了,所有定点外的酒店和餐馆的签单都无效,没有谁会为你结账,其他任何餐饮发票公司均不予受理,找谁也没用;其次,有标准,政府官员接待100元/人次(正餐),企业接待80元/人次,企业内部员工(特别庆祝或因公误餐,部门经理可以安排就餐)30元/人次。超过标准的由签单人当场以现金补齐。我突破了标准,也都自己补差;第三,签单时须开出正式发票,并在发票背面写出接待人员及人数、来客人员及人数、招待理由、用餐标准、用餐时间等五项;第四,出面接待的内部人员用餐人数绝不允许超过来客人数;第五,如出现虚报人数,一经查出当事人就从公司除名,酒店未按协议尽监督之责即取消合作,且此前挂账部分不予结算。 第三步,财务部结算。
无论总部还是各分支机构,均三个月与酒店结一次账,分支机构也要按季度做财务检查和单项审计。财务人员不允许在此酒店用餐,亦不允许接受指定酒店的各类招待。
我做了六年总经理,从第二年起五年时间都是这样cāo作,形成了规矩,也就从来没有人突破,包括我自己。当然,实际工作中会有餐费标准不够的情形,那就由签单人自付。如果互相推让则由职务高者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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