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胜古迹、博物馆等也作了巨额捐赠,这些在当时可能不是当务之急,政府也暂时无力顾及,却有深远价值。罗斯福在这方面的贡献是,开创了政府福利政策与私人公益捐赠并行不悖而且相辅相成的模式。
2 里根上台后的逆反
20世纪70年代初,尼克松、福特政府时期,政府与私人的合作又有新的发展。经历了肯尼迪和约翰逊的“大政府”之后,共和党根据其一贯小政府的思想开始实行私有化和非集中化。1974年通过《社会服务修正案》,允许各州用联邦政府的特定补助金资助他们认为合适的“社会服务”。其结果就是地方政府解除了许多本属“官营”的福利机构,而与私人签订合同,变成政府资助的“私营”机构,在财力上是“公私合营”,资金比例各不相同。
里根上台后,根据所谓“里根经济学”的理念,对民主党的大政府进行一次逆反政策。1981年,里根政府批准了《经济复兴税法》,其中规定在3年内个人减税25%, 最高一档的个人所得税从70%降到50%,大幅度削减遗产税,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免去不分类的超额慈善捐赠税,并规定自1985年起制定税率指数。在大规模减税刺激投资的同时,大力削减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的预算,因此特别强调私人“志愿”为公众服务。共和党1980年的纲领中提出要恢复“美国的志愿服务和合作精神,以及私人和社区的首创精神”⑩。据此,里根政府在四个方面调整政策:增加对进行公益事业的“中间机构”的资助;调整税收政策以鼓励慈善捐赠;改进管理方式以减轻政府项目对非营利机构的行政负担;增加“挑战xìng赠款”的运用,以鼓励有关组织用私人捐助补充政府资金。他还指示成立了“私营部门行动特别工作组”(Task Force on Private SectorInitiatives),专事鼓励和支持私营部门代替政府满足公众在这方面的需求。
但是里根政策的实际效果是相反的。
首先是由于政府大幅度削减福利开支,从19811985年期间对公益机构的资助比1980年净减了64%。那时政府已经是福利拨款的主角,私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所占比例日益缩小。里根政府所削减的预算远远超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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