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总体战(求收藏)(第1/2页)  重生之绝境帝师系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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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白起这个”前车之鉴“,王翦不敢再顶撞秦王嬴政,他语气坚定,态度又很柔和地对秦王嬴政道:“大王你说的对,我愿意带病出战,但是楚国是大国,我还是请求带六十万人出战。”

    秦王嬴政是个聪明人,他早已经料到王翦会这么说,已准备好了一套说辞:“寡人闻春秋五霸威加诸侯,其制国不过千乘,以一乘七十五人计之,从未及十万之数。今将军对楚用兵六十万,古所未有也。”

    王翦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他从容应对道:“古者约日而阵,旨阵而战,步伐俱有常法。致武而不重伤,声罪而不兼地。虽干戈之中,寓礼让之意。故帝王用兵,从不用众。齐恒公用兵,不过三万人。“

    顿了一下,他续道:”今列国兵争,以强凌弱,以众暴寡,逢人则杀,遇地则攻。斩首动之数万,围城经之数年。是以农夫c童稚皆操戈刃,势所必至,虽欲用少而不可得。况楚国地尽东南,号令一出,百万之众可具。臣谓六十万,尚恐不相当,岂复能减于此哉?”

    为了正确理解他们两人的对话,解答秦国当时为何能派出六十万人的大军,笔者就花点篇幅讲下当时的兵役及后勤等制度。

    中国各诸侯实行的是一种称为‘总体战’的军事制度。‘总体战’的指导思想就是把尽量多的人送上战场,所以当时各国都制定了相当严格的义务兵役制:把所以有年满17岁(左右)的平民男子全部应征入伍,接受正规的军事技能训练,编入正规部队或后备役部队,直到规定期满之后方可退役。

    各国因为战争升级的需要,往往通过各种法律强迫适龄甚至不适龄的国民服役,肆意延长服役期限。男子从17岁或身长五尺就需要服兵役,一直到60岁才能退出服役行列。应该说明的是服役期并不是从17岁一直持续到60岁,而是服役一段时间就回家,所有适役男子轮流服役。

    战国时期沿袭春秋时期惯例,士兵戍边服役时间是1年。不过各国都通过各种军令来强迫士兵延长服役时间。比如秦国就有一条军令“同伍之人有逃亡或战死而不能夺得其尸体,或大将战死,身上没有军功的士兵都要罚戍边3年。”

    这条军令摆明就是给士兵挖了一个大坑,要知道,那可是”枪林箭雨“的战场,作为普通一兵,能够活下去就很不容易了,谁能够在一边打仗杀敌割首级,一边捡战友尸体,大家说下是不是很搞笑?更何况光自己做到还不够,大将还不能战死,否则一切白搭!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征兵工作是建立在郡县制上的,官府在各个郡县中按户轮流征发壮丁服役,当时为了兵役数量,往往规定男子成年就必须单独立户,秦国法律就规定了“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原则上说,征兵时不会征发家中所有男丁,只有当战事紧急时才会不顾一切,所有男丁倾巢出动,例如长平之战时秦国“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

    值得一说的是战国时期户籍制度是跟兵役制度密切相连,征兵是依据户口而来的,一个户口就意味着一份田地,一份兵役义务。但是有几种人比较悲剧,他们是监门逆旅(守门人;开旅馆的人,泛指商人),赘婿,后父,这几类人不得拥有田地,也没有户口,在战国早期他们也不用服兵役,战国后期因战争升级,国家又制定了法令强制规定这几类人没有田地也必须无条件服役。

    战争时期的特殊服役除了上面讲到的战事紧急时男子尽出外,主要就是妇女老弱的服役问题。妇女老弱的服役主要是在防御战时,尤其是守城战。她们在战前要对城市的郊区及农村实行清野的任务,将所有粮食c物质全部带进城,作为军粮储备,负责为军士提供食物,搬运守城物质,修筑城防,当战况激烈,城池面临失守危险,或守城人手紧张时还要亲自上城参加战斗。

    有些朋友,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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