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灌江口的一条三岔路,神殿前点上了两盏风灯,火光明亮。使徒冥想结束站起来拍拍屁股下班了,墨少华还在等,李白的耐心还是很好的,这时候啧了声道:“要不先吃饭?”
“……”
“走吧,平常这个时候,岳父家里应该在吃晚餐,他最爱小酌一杯烧酒,配一碟炸茄子片。”
“我以为是花生米。”
“说得我都饿了。”
墨少华没有坚持再等下去,两人决定先去吃饭。
就在他们走后不长时间,刚才那名高大的使徒火急火燎地跑出神殿,满脸焦急,在街上找了好一会儿,最后悻悻然返回。
……
“这家的酒很香,很不错。”
李白捏着小酒杯细细品味,墨少华大口嚼饭,实在是饿坏了。
他们所在的是家小饭店,但却是相对来说,因为这是帝都——这里只有一层,百十平米的餐厅。
伙计年纪比较大,头顶秃了一大片,现在饭点已过,他也该吃晚饭了,于是几分钟后,他坐在两人对面的餐桌上吃起小酒,正好桌上摆的是一碟炸茄子片。
李白看他吃得简单,叫他过来一起吃,老伙计愣了愣,端起桌上的炸茄子片和酒走过来坐下,他又起身到厨房拿了些火腿片和醋。
“老哥,吃菜,你这蝶炸茄子片,让我想起我岳父,他叫王平川,女儿是世上最美的女人。”李白舔着嘴唇回忆起什么开心的事情。
老伙计看似老实巴交,实际上精明得很,能说会道。
“不认识。”
“不会吧,彩虹楼的那位楼主,这附近很有点名气呀。”
“彩虹楼?”老伙计迷茫了。
“原来你是个呆子。”李白哈哈大笑。老伙计却不恼,也不夹别的菜,只吃自己的炸茄子和火腿。
“你这么说的话,咱俩之间肯定有一个呆子,不过我是呆子的可能性比较小。”
“怎么说?”
“你确定你岳父住在洛阳?”
“肯定啊!去年老子还在他家吃酒呢!”李白语气有些暴躁,脸上依然笑嘻嘻的,也许他自己也没察觉出来。
“那你肯定就是那个呆子咯。”
老伙计也有些气性,低头夹起一块火腿丢进嘴里。
“老哥,您说说看,我怎么是呆子了?”
“首先,老汉今年五十八,从我爸爸那辈开始,七八十年,从来没在洛阳听说过彩虹楼这个地方。还有,王平川这个名字我也没听说过,最起码灌江口这边保证没这个人!你还说我是呆子!?切!”
老伙计继续喝酒,有些醉意。
“哎呀喝!老头!”李白拍案而起道:“老墨,借我一块金子。”
墨少华听道,放下筷子,在背包里摸了片刻,真的掏出半块拳头大的金子,摆在桌子上。
老伙计傻眼了,筷子掉在了地上。
“老头,彩虹楼这么大个地方,你敢说没见过?五彩的,五幢高楼,就在灌江口!我现在就带你去,要是没有,这块金子归你!”
“好!”
老伙计心想这人有病,但真是有钱,赶紧站起来,眼巴巴瞅着那块金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等着,我去拿灯。”
墨少华还是在吃,桌上那碟火腿也被他风卷残云般吃了。
李白提着他脖领子道:“别吃啦,跟我走。”
老伙计把一盏风灯递给李白说:“你可要说话算话。”
“我看你就是个老呆子。”
三个人走在大街上,左转右转,墨少华注意到李白有一丝丝走神,游魂一般。
“白哥?”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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