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李鑫看不到孩子的脸和上半身,但她头上那两根小辫子,还有腿上穿着的粉红色裤子,李鑫还是有印象的,刚才远远的看到过嘛!
再加上孩子头顶上显示的“童彤”这个名字。
李鑫已经有九成把握,那孩子就是白露的女儿,童彤。
童彤怎么会在这里呢?
童彤怎么没有跟着白露呢?
抱着童彤的中年妇女何春梅又是谁?跟童彤是什么关系?
这一连串的疑问,在李鑫脑子里一闪而过,他立刻就得出了答案。
何春梅的名字是青色的,童彤的名字是橙色的,这还不明显吗?
转瞬之间,李鑫就知道,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他遇到“人贩子”这种生物了。
——没错,就是生物。
人贩子当然不配叫做“人”。
叫他们“畜生”,也是对畜生的侮辱,毕竟畜生也不会以贩卖同类为生啊!
对人贩子,李鑫是深恶痛绝的,也是有原因的。
他有个表舅的女儿,比他小了两岁,小时候他还见过呢,非常可爱的一个小姑娘,五六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了,至今下落不明,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虽然后来他表舅妈又生了一个儿子,但每每说起这个小表妹,夫妻俩都会痛哭流泪,伤心欲绝。
人间惨剧啊!
在李鑫看来,人贩子这种生物,就不配活在地球上,抓到一个,就该打死一个,抓到一窝,就该打死一窝,绝对不能手软。
你想想,连贩卖同类这种事都能做出来,这种生物还有人类的道德底线么?
道德底线都没了,连畜生都不如了,你还指望它们改邪归正?
把它们关几年再放出来,它们就会幡然醒悟,重新做人?
怎么可能呢?
它们还是会继续当人贩子,继续害人的。
给它们一条活路,只会让更多的人和更多的家庭遭遇更多的人间惨剧而已。
然而,这也只是李鑫的个人想法而已。
没有亲身体验过人贩子的残忍,是不会承认人贩子的危害远远大过杀人犯的。
事实上,李鑫还真的不敢拿人贩子怎么样,惹不起嘛!
连法律都惹不起人贩子,李鑫又怎么惹得起?
所以,虽然他恨不得冲上去一拳爆头,再一脚把那个何春梅踹翻在地,却还是只能忍着。
再说,童彤还在她手上嘛!
万一逼得狗急跳墙(不好意思,要给狗狗道歉,真不是故意侮辱狗狗),伤害到童彤怎么办?
——别说不可能,人贩子连贩卖同类都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不可能?
不能来硬的,就只能来软的咯!
李鑫灵机一动,就决定先骗一骗她。
果然,何春梅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什么破绽,还是上当了。
能不上当吗?
无论怎样,她都想不通李鑫为什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李鑫给了她一个合乎逻辑的解释,她就只能认为这是巧合了。
于是,心存侥幸之下,又不想引起怀疑,她并没有立刻逃跑,而是点点头,顺着李鑫的话接了下去:
“是啊!”
这下,万一的可能也没了,李鑫已经确定她不是童彤的什么人,百分百就是一个人贩子。
强忍着打人的冲动,李鑫很自然地走了下去,一脸的好奇和关心,嘴里说着:
“小诗涵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何春梅当然还是有所防备的,但李鑫走得很快,又演得很好(他的确很关心童彤的安危嘛!),何春梅又心存侥幸c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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