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蜀和洛云,三日之后,要在斗器阁再决高下的消息,没出半日的时间,就传遍了全城。
原因无他,实在是两人的名气太大了。
一个是当今诺丁城城主的义子,成名已久,无人不知的小太岁,白龙公子孟蜀,此次又携突破魂宗之威,雷霆万钧,令人侧目。
一个是出身低微,来历不明,却在近几年声名鹊起,同辈之中,已无敌手,隐有诺丁城第一天才之名,清风阁的座上宾,陈云,更是曾三次击败孟蜀,众望所归。
这一场胜负,可以说将会奠定,到底谁才是诺丁城小辈第一强者。
消息一穿出去,引来了各方的关注,迅速成为了大街小巷里头号的谈资,甚至还有好事者私下里开了盘口,赌二人的胜负,参与者众多。
两位当事人,此时却不约而同地沉寂下来,众人纷纷猜测,大约是十分重视此次比试,各自回去打磨修为,积极备战,好一鸣惊人。
然而,两位主角之一,风尘仆仆刚回到诺丁城的洛云,此时,正陪在他那位好姐姐,秦婉清姑娘的身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这几天精彩纷呈的阅历。
不过对于一些关键的地方,却是略去不提,只说自己如何神勇,力战两位魂王,在强盗阵中大杀四方的英勇事迹。
婉清姑娘一遍听这个傻弟弟吹牛,一边专心致志地对付一整桌地美味佳肴,其中就有那道以百年钢背兽下腹上等五花肉精心烹制的红烧肉。
此外,冷热荤素齐全,还有汤和点心,满满一桌,都是出自洛云大厨师的手笔。
好容易打发走了孟蜀这个刺头,秦掌柜简单的与洛云寒暄了一阵,就识相地把地方让给久别重逢地两个年轻人。
洛云屏退了想要上前服侍地一众下人,亲自下厨,忙活了小半日,才整治出这一桌菜肴,可谓倾注了他的全部心血,比自己修炼魂力还要认真。
这一餐饭,就从下午,一直吃到了日落黄昏。
婉清姑娘吃相优雅,细嚼慢咽,但食量却极大,与她那单薄瘦弱的身子完全不成比例。洛云则一直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桌上的菜,基本都没怎么动,因而大半却是进了秦婉清的嘴。
此时婉清姑娘依依不舍地吃下最后一块红烧肉。菜已经凉透了,却并不影响她享受美味。大约这就叫醉翁之意不在酒。
另一边,洛云地那一番长篇大论,也进入了尾声。他突然话锋一转,神色严肃,对婉清姑娘说道。
“婉清姐,我准备参加今年的器魂大典,这一走,可能要很长时间。”
听完这话,秦婉清轻轻放下筷子,抬起头,看着眼前的男子,不发一言,准备听他的下文。
“如果,我是说,如果”洛云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鼓起勇气,继续说道。
“婉清姐你愿意的话,不如跟我同去如何?亲自看看外面的世界,终归是比在这小小院子中画地为牢要强得多,而且有小弟我在,肯定能保姐姐周全。”
听完这番话,秦婉清幽幽地道“在这里,我是清风阁的少掌柜,秦家的千金小姐。出了这个门,我就是个病恹恹,什么也做不了的累赘,你还愿意带着我吗?”
洛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道“愿意!”
“我就这么跟你走了,我爹肯定不同意,到时候我就不是富家小姐,是个穷丫头了,你养我吗?”
“我养你啊!”洛云又一次不经大脑,完全是出自本能地说道,却感觉到话中有歧义,只是话已出口,却也没法收回了,只是眼神坚定,放射出殷切地光芒。
秦婉清听罢,噗嗤一笑,看着眼前红透了一张脸,猛地站起身,看着自己的这个少年,自幼便患有体寒之症的她,却觉得春风扑面,一股暖意从心底里传遍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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