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映在他的这身尚存崭新的校服之上。同时,心中存储以久的一个迷团也在这灯光无情地穿透中化解开来:
校服。
去年之秋,他初入伊甸园高三二斑,穿着的是刚刚配给的新校服,可是自那以后,在他走上大街,或参与同学活动的时候,也是穿着这身标制性的校服。
而其他的同学们,家境都不是一般的富有,男男女女都是大富大贵中人。尤其那些男生,除了他之外,个个是纨袴子弟,他们只在学校中身着校服,离开学校便都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而他却因为没有可以替换的上乘衣物,便只会穿着一身校服。
初入班级,一身校服没有什么毛病,被米小妞没有瞧上眼,大概就是由于他的形象了。之前的他,世界行走修行炼功,历经狂风暴雨,严寒烈日,终被摔打得钢筋铁骨,又岂能如同那些小白脸们,细皮嫩肉弱不禁风一般呢?
大家闺秀倾心于公子哥,这也是一般的定律,你的强悍,打动不了富家婵娟的芳心。
而象今日,出行的同学都有锦衣可搭佩,而你又是一身校服——那米诗梦虽被你救下,可一位粗手大脚的莽汉出现在她的身边,也许是不太自然吧?
可恨的校服啊!
入学之前,他可是一无所有。
穷光蛋怎么混进伊甸园中学的呢?
是因为那一千美金的捐赠,自有他人所出。
他同师父在一起,住在江畔一座简陋的小房子里。
城内青蚨钱庄在蓝沧江养货船,在江畔建码头修仓库,屯积粮棉做买卖。
师父自出山后,云游四方,来到本城,被青蚨钱庄老板赖天虎看中,留他到江边帮助看场子。
其实看场子也用不着师父,因为钱庄养着民团武装。师父说他是暂时在此落脚,混碗饭吃而已,一晃过去八年。
师父姓闫,江湖上传说的踏雪无痕闫永飞是也。
肖小寒来到这座都城已有四年,城池盛大,对这座城市,他至今尚未完全熟悉。
本城名叫咸宁,在十国联军同前朝开战之时,当时的皇上避难逃至此城,将其当做临时陪都。
辛亥事变,前朝皇上逊位,现已三载,复辟的军阀又同共和党的军队开战,时至癸丑,天下大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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