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宝不等明科说完,抢着亮话:“上五年级吧。”
“你别急,听我说。”明科言语慎重:“他已经达到初中三年级的水平了,你跟人家讲,插初中三年级。”
“他能行吗?”
“能行。这孩子我知道,有股子傲气,爱显摆。不见新知识,他不乖乖地学,我不在他跟前,他还要捣乱。”
“这样,明天我去找卢鸽她们学校的曹校长,把他安排在九中初三一班,让卢鸽管着他,有什么事儿呢,卢鸽也能告诉你我一声。”
“那就让你多操劳了,我和毛头谢谢你啦。”明科语调动听。
九中在北过马楼街,从东烧厂去那儿,骑车得20分钟,回来是上坡,还要多用5分钟。虽然路远些,申宝还是让卢鸽进了九中,因为它是重点学校。
说起过马楼,这是本市的一处古迹。大约在800年前,人们在云杉城内建了两座砖木结构的楼,两楼分处城中心南北向约500米的地方,人们称它们为南过马楼c北过马楼。这楼当街而立,4个门洞,不但过马,也要过人,而且过人比过马为多。后来,人们嫌过马楼不好听,多一个字也麻烦,便把马字省略,干脆叫南过楼c北过楼。
第二天,卢申宝给九中的校长打了一个电话,曹校长同意接收一个插班生。申宝与曹校长是同学,这点面子还是给的,况且,卢申宝是教育管理官员,正管着九中。
自此,毛头进了学校。
学校开学已有一段时间,教材早发过了,卢鸽东寻西找,为毛头搞到一套教材。毛头没有自行车,卢鸽主动邀请毛头搭她的自行车。毛头从卢鸽手里接过自行车,自己骑车,让卢鸽坐在车架上。卢鸽心里挺美,这下,不需自己费力骑车了。大街上,骑车带人警察要管,卢鸽指给毛头一条穿行小街小巷的路线,虽然曲折一些,总算能够带人骑车。明科只为毛头买了一个书包,其它文具没买,作业本还是旧报纸订的,笔还是毛笔。毛头使用毛笔写字,因此,上学时要带上墨汁与砚台。
为感谢卢科长,明科准备请他们全家人吃一顿,把这个意思一讲,卢鸽妈抛出观点:“我讨厌吃饭店,所有的菜都是过了油的,吃了叫人长胖,还是自家的饭菜吃着舒坦,还省钱。我看啊,不如咱们一块儿在我家聚一餐。”
“好,就按你说的办。”明科喜气洋洋。“我买东西,借你家的锅烧菜。”
明科心思细密,他让毛头向卢鸽打听一下,卢家人爱吃什么,然后根据得来的“情报”买了菜和酒水,交给艾丽文。
这天中午,丽文掌勺,搞出一桌丰盛的菜肴。丽文的父亲干了一辈子厨师,在本市有些名气,退休后闲不住,被一家烹饪学校聘去教学生。在父亲的指导下,丽文的厨艺具有相当水平。
明科和毛头夸赞艾丽文厨艺高,卢申宝讲,不让他吃饭——这是丽文“修理”他的法宝。申宝不是吃不出饭来,而是吃惯了丽文的饭,别人做的饭他吃着不香。遇到开会,连续吃几天会议餐,他就开始嚷:“还是家里的饭好吃。”申宝从小就是一个讲究吃喝的人,与丽文搅了一锅饭后,便被丽文的炒勺俘虏了。
饭后,丽文拿出杯子准备沏茶,两只玻璃杯子重叠在一起,她怎么也不能让杯子分离。明科让丽文去干别的,他把两只重叠在一起的杯子拿过来。丽文以为明科要凭着手上的力气将杯子拔开,却见明科从厨柜里取来一只面盆,往盆子里倒进些开水,将重叠在一起的杯子放进开水盆里,然后往杯子里满满倒了一杯冷水,伸手一拔,两只杯子顺利分离。
喝着茶水,申宝对明科说起自己的老婆冒傻气。
丽文爱读杂志,离小区不远处有一家小书摊卖杂志,她一次给人家100块,并对老板说:“反正我常买你的杂志,老是掏钱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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