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同居(第1/2页)  都市之极品大财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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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厅里,林风看着坐在沙发上吃着水果的汪芷薇,表情很无奈。

    这位前几天刚满30岁的大明星,因为常年吃命币的原因,看起来最多20出头,用青春靓丽来形容都不为过。

    照理说,这样一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要跟人“同居”,那人应该高兴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

    但林风是真头疼。

    他只想快点赚够钱,然后回到地球找小娘子而已,他是真的一点都不想跟这个世界的女人纠缠不清。

    至少,现在他是这样想的。

    可是,就算她不用那种增加魅力的异能,几轮语言交锋下来,林风也被驳得哑口无语。

    她说得确实有道理:在所有人眼里,她已经答应了林风的求婚,现在的她,是林风标准的未婚妻,未婚妻跟父亲决裂了,不到未婚夫家里来,难道去住宾馆?

    林风说,咱就先不提连你妹妹都有千万以上的压岁钱,你的压岁钱只会更多;你一个大明星,年收入几千万甚至过亿,外面的房子不知道有多少套,犯得着来跟我挤这么一套小三室吗,还是租的。

    林风说,我就一无权无势的小人物,你爸爸要是因为这件事迁怒于我,那我说不定某一天就会人间蒸发了,生命只有一次,到时候你又不会下来陪我。

    汪芷薇只一句话:我是你未婚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就要跟你走,至于其它的,你自己担着,谁叫你大庭广众之下向我求婚。

    说完后,她还亮了亮手上的戒指。

    林风气不打一处来:那是你们姐妹设计我好吧。

    汪芷薇:我妹妹叫你做什么你就做啊,你自己不长脑袋的?她叫你去裸奔你去不去。

    林风怒了:既然是未婚妻,那今晚咱们就做夫妻之间该做的事。

    汪芷薇淡淡地看着他,不说话。

    林风瞬间怂了。

    他算是知道了,这个姐姐比妹妹更难缠。

    赶又赶不走,吵架也吵不过人家,打估计也打不过,人家可是有命甲的。

    那林风只剩下一条路了:躲。

    他气呼呼的进了房间,把门关得“砰”的一声,然后把门反锁了,嗯,反锁的时候,还故意把声音弄得很大。

    过了一会儿,林风又出来了,他将客厅里的电脑桌,连同电脑一起搬进了卧室,只是让他郁闷的是,卧室里没有网线接口,只得从客厅里拉进来。

    好在网线够长,不过门是没办法锁上了。

    不锁就不锁吧,汪芷薇要是敢进来,吃亏的又不是自己。

    林风豁出去了。

    这个过程中,汪芷薇全程坐在沙发上,一边吃苹果一边看电视,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就这样被她霸占大半,原主人林风,领地只剩一间小小的卧室。

    回到卧室,林风越想越不对劲,汪芷薇是怎么知道自己今天搬家的?还准确无误的找到了这里来。

    联想起这几天胡小暄的举动,林风有所明悟:胡小暄绝对是故意的,自己原来住的地方又小又潮,汪芷薇才不会去呢。胡小暄知道自己烦她,于是故意来缠自己,逼自己搬家,然后,她姐姐就赖进来了。

    这两姐妹,又在套路自己。

    林风不知道,他其实是冤枉胡小暄了,因为这个晚上过后,当胡小暄又去送早餐时,才发现林风早已搬走了,她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

    为此,她气得专门给姐姐打了个电话说林风的坏话,汪芷薇一直“嗯”“嗯”地回答着,天真的胡小暄,她嘴里的林风,此时正在汪芷薇旁边的房间里呼呼大睡呢。

    至于汪芷薇是怎么知道林风搬家的,那就更简单了,她在这个小区本来就有一套房子,还正好在林风的对面,下午她正好在这套房子里休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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