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少恭笑道:“这两坛女儿红已有一百二十年,洛阳之大,只怕再也找不出第三坛了。这份人情,可大得很!来来来,六哥,咱们来喝酒。”
说着,他将坛上的泥封拍开了,顿时,一阵酒香直透出来,醇美诱人。
酒汁尚未沾唇,满屋之人已有醺醺之意。
何寻欢见这两只酒坛已旧得发黑,招纸和坛上的篦箍均已十分陈旧,的确有好些年头了,不禁又惊又喜,道:“这等名酒,举世罕有!少恭,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徐少恭得意道:“既是名酒,只管痛饮,管它是哪里来的。”手臂豪爽地一挥,将一只酒坛向何寻欢掷去。
何寻欢见这只酒坛来势极缓,好似被一双无形的手臂托着送到自己面前一般,心中暗赞徐少恭内力了得,将酒坛接住,说道:“少恭,你常自诩深谙饮酒之道的精髓,我倒要问问你,你可知饮酒须得讲究酒具,美酒当配佳杯,否则便是糟蹋了好酒。”
徐少恭点头,道:“正是如此。”
何寻欢道:“喝黄酒当用玉杯,古人称女儿为‘小家碧玉’,可见玉杯玉盏,能增酒色。饮这陈年女儿红,最好是碧玉杯,方能显其妙处。黄玉杯与金玉杯勉强可用,但已减清醇之香,而,至于岫玉,则不免太粗俗了。”
徐少恭拍掌笑道:“不错!就凭六哥这一席话,六哥果然也不愧为酒道中的高士。”
何寻欢叹道:“可惜你这里虽有好酒,却没有上好的盛酒器皿。”
徐少恭却道:“非也非也,六哥此言差矣。”他微微一笑,朗声道:“美酒岂能无杯?宛儿,过来斟酒。”
随着话音,从四名佳人之中,莲步姗姗,俏生生地走出一个身披薄翠笼烟纱的少女,手中拿着一只竹舀,来到徐少恭身前。
只见她朝徐少恭嫣然一笑,用竹舀盛了一舀酒,深深吸了一口。
然后,她嘴里含着浓浓的酒水,将身子偎在徐少恭胸前,探出温润的红唇,贴在徐少恭的唇上。
徐少恭轻笑,将她的纤腰圈进自己的臂弯,深吸一口气,俯下头,吻向少女的唇,嘬着鸟喙似的嘴儿,吮少女含在唇瓣的酒液。
两片嘴唇,紧紧黏在一起。
烛光摇曳,照得屋中温柔旖旎,融融春光无限。
酒香,色艳。
流入徐少恭口中的酒水,本已香醇之极,再加上少女口脂的芬芳,若不被这口酒醉透心腑,除非,他不是男人。
徐少恭当然是个男人。
(2)
美酒入腹,徐少恭已微有醺意,软玉温香在怀,他越发放浪形骸,笑道:“女儿红酒味虽美,非以女儿之口为杯,方能发挥出淋漓的酒力。妙哉妙哉,美酒c佳杯,别有一番滋味。六哥,可有兴致一尝?”
何寻欢摆了摆手,道:“罢了,我可没这个口福。”
徐少恭朗声笑道:“江湖人不齿我为浪子,那又如何?我本就是个无根浪子,只与色有缘,与酒为友,临东风把酒纵歌,溺春光贪香食色,流连于温柔乡。哈哈”铃铛似的笑声,在房中回荡。
何寻欢多年前也曾是杀手界的翘楚,因为曾是杀手,所以,他深深懂得杀手的心境。
当年自己何尝不是这样?总是不停地及时行乐,一副置生死于度外的样子。
其实,在他声色犬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曾想要驱散心底的寂寞——
那种寂寞,就像是朽木里的白蚁一样,将他们的躯壳都已蛀空了
看着徐少恭,他仿佛又看见自己当年的影子,想到这里,不禁轻声一叹。
徐少恭催道:“六哥,今日咱们约定一醉方休,你怎么还不开始喝?”
何寻欢看了一眼酒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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