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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珠请了位据说医术很好的大夫为小孩儿治伤,一个月后,小孩儿命保住了,伤口也大致愈合,然而那条被打地变形的右腿终究落下了残疾,走起来一瘸一瘸的。

    但,好歹活下来了啊。

    既然以后要一块儿过活,自然要相互了解了解。

    小孩说他叫阿朗,姓什么不记得了,因为很小就开始流浪,后来被人贩子捉了,因为性子犟,脸上又有疤,就被倒买倒卖了许多回,最后被卖到妓院做龟公,却又因为不听话,被打地奄奄一息,若不是甄珠,便真要死了。

    问他年纪,他说可能是十四岁。说可能,是因为这是有一次人牙子卖他时,顺口说给买家,被他听到的。他也不知是真是假,只估摸着自己大概十三四五岁。

    甄珠看着他芦柴棒似的胳膊腿儿和瘦地几乎脱了型的脸,完全看不出他有十四岁的样子。

    叹叹气,抱住了他。

    真是个小可怜儿。

    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阿朗的伤终于好个七七八八,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右脚却还不能落地。

    虽然他说他因为性子犟被转卖很多次,但在甄珠看来,他却很乖很懂事。

    伤刚好一点,便不让甄珠照顾他,喝药倒水都自己做,又尽量帮着甄珠做事,不让甄珠多劳动一分。虽然在这旅居的车马店,甄珠也没什么事可做便是。

    她每日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如此时这般,搬个小板凳坐在车马店,慢慢适应了解这个世界。

    阿朗便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她发呆,他也发呆,她说话,他便接茬,虽然经常驴头不对马嘴。

    但也足够让甄珠感到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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