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章 0034:君临好望角【上】(第1/2页)  北域龙之领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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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4:君临好望角

    短短不到半小时,半小时前还巍峨雄壮的洛塔斯城,仅仅半小时后,来了个大换样,残破不堪的城墙,城墙上到处都是被炸得七零八落残破不堪的尸体。

    城门被轰炸的那一刻,奥姆直接毫不犹豫的让骑士冲杀进去,刚开始还有喊杀声,到后来时间1分1秒的过去喊杀声也越来越弱,直到销声匿迹。

    而奥姆却并没有在洛塔斯城逗留,直接率众一路往西快速前进,由于那沙暴加农炮过于沉重,而奥姆又却不舍得放弃,毕竟那是自己倾家荡产兑换出来的并还搭上了之前曝出的那史诗级武器,这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是国之利器。

    再加上奥姆之前答应过诺菲娅的事情,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出尔反尔,奥姆直接分配给了卡达尔1千骑士和所有的沙暴加农炮并把炮弹补充完毕,让卡达尔帮助诺菲亚收复洛芬斯王国东线,南线,北线的所有被占领城市,反正这些被占领的洛芬斯王国城市兵力并不多,而奥姆直接率领剩下的600骑士快速的往西端的好望角而去。

    二天后

    奥姆离好望角距离只有50公里,由于洛芬斯王国属于平原地带,所以奥姆的行军速度非常的快,仅仅不到一天的时间奥姆就行驶了将近400公里,这还得感谢奥姆和骑士们胯下的白马它们的奔驰速度非常的快,而且耐久力非常的稳,如果换作是普通的马匹,早就累死了。【行军的话:夏侯惇三日五百,六日一千,被称疾行将军。大概是14里,即7公里。行军要比单人骑马慢很多的,而且马不可能连续奔跑几个时辰的,那样马就废了,最好一人三骑互换。

    古代最快的是800里加急,指的是一天跑400公里,这就是神速了,一路上每10公里换一次驿马,有时还经常跑死马。

    蒙古马8小时可走60公里左右路程。

    三河马跑70秒可跑1千米。

    伊犁马载80千克物体可以7小时跑120多公里。

    汗血宝马日行500公里。

    普通骑兵大致是每天30一一一40公里。】

    而在这两天的时间里奥姆系统中的金币和钻石疯狂的猛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金币已经达到了5万,钻石更是达到了惊人的一千这什么概念?最牛的说这都可以召唤两三个传说级英雄了和一百名龙骑士了。

    奥姆金币钻石猛涨的原因是,奥姆已经猜到了是卡达尔那边的情况,这两天的时间里奥姆从系统那里的提示得知道,卡达尔已经在最近的北线城市帮助诺菲亚收复了整个北线城市北部地区可是有十多座城市,而每座城市大约应该有一千守军左右,多则上千,少则数百,而奥姆对卡达尔的才能也得到了认可,卡达尔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将领了,奥姆将那一千骑士交给他也算放心了。

    得到那金币和钻石的奥姆心情大感畅快,仅仅靠着这6百骑士想要在好望角打赢摩菲亚王国和巴菲利亚王国的几十万大军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就算奥姆这600骑士人人附魔,奥姆可不认为他们能一个打一百个,毕竟附魔也不是完美的也是有缺陷的缺陷就是耐久度了,每个物体事物都有它的耐久度,就算是神器也不例外。

    考虑到这点奥姆直接从系统兵种那里消耗了所有的金币5万金币直接召唤出来2万5千骑士。

    当这处平原上站满了密密麻麻的白色浪潮时,白色的骑士白色的战马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一切都是那么的威严肃穆,一切都是那么的壮观,一切都是那么的,有肃杀之气。这就是奥格姆骑士!

    奥姆的心中突然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实在是太壮观,太热血了,此时奥姆的胸腔中有一腔热血需要急忙洒脱,而他要洒出的方向正是好望角地区,那里正是他的战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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