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的看着它们长大。
于是,她们在旁边修了栋小木屋,就此生活了下来。
在这期间,合欢学习了新技能,做饭!
商依米是个凡人,必须吃饭,但这深山老林的,那有饭馆。没办法,她们试着自己做饭。本来嘛!神仙吃东西就是贪个馋嘴,这个任务本该属于商依米的,但是……该怎么说了,再怎么完美的人也有不擅长的东西。
商依米能打能跑、能治病、能用脑……但偏偏不会做饭。
炒鸡蛋能做成鸡蛋饼,煮个面条能成面糊的人,你指望她什么。
没有办法,合欢小仙只能亲自下厨,也许是因为她平常很爱吃的缘故,所以合欢小仙在做饭上意外的有天分。第一次,炒了个土豆烩面,居然味道十分的好。
合欢小仙兴奋的拿起筷子,夸赞自己“其实我是个天才对吧!”
平常爱唱反调的商依米意外的十分赞同这话,点点头道“大天才,我们晚上吃什么吗?”
如此,合欢小仙就走上了一条名为厨娘的道路。
第一年,只有三分之一的开了花。
第二年,有一半开了花。
直到第三年,商依米才看见许诺口中的美景。
秋庆时节,那漫山遍野的花海,美丽宛如人间仙境,找不到词语来形容。
放眼望去,只见白茫茫的一片,甜腻的花香几乎传遍了山间的每一个角落,商依米上前一步,如同置身于白色的世界中。
十里香,香十里……如今我站在了这里,许诺!你可看见了。
眼睛里不自觉的流下泪水,商依米站在了花海之中,整整站了一日一夜。日落西沉,月上枝头,再转至晨曦将起,天际一片红云。
那些白色的花朵皆被染成了红色,满山坳之上,仿佛一片烈狱火海。而商依米……便站在火海之中,浴火重生。
她深深的吸了口气,望着天际云霞,说“合欢!我们回京吧,时候到了”
晨曦,代表了新生!
前世的傅秋依,化做了一朵毒花。
这一世的商依米,在丢掉那朵同名的花朵之时,一起丢掉的,还有她的执念。
在晨曦中新生的,既不是傅秋依,亦不是商依米,她只是她自己。
一个有权决定自己生死,有权决定自己去处的凡人。
她们一起回到京城,‘私奔’了六年,再次踏上这块故土。
商琅统治下的都城,比从前繁华了许多,京城之门大开之后,不少商人都在此定居。商人定居,受益最大的便是百姓,交易买卖之类的方便了许多,生活亦富足了起来。
商府郡主的传说始终留在了六年前,此刻的商依米走在大街上,也仅仅只是因她长像漂亮,而下意识的多看几眼。
从前的威望,终究不再。
到了皇宫门口,远远地看见候在宫门口的宿弦,以及那明黄色的声音。
六年了!,商琅变化很大,现在的他,无人再言俊朗,只会道句。
合欢透过车帘看着,仿佛看到了王母娘娘的气势,不由的有些心虚。
久别重逢,商琅眉间全是至亲之人归来的喜悦,他兴奋的伸出手,想将商依米从马车上扶下。商依米却只是笑了笑,自己跳了下来,看着面前明黄色的人影,跪倒在地,高呼一声
“拜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商琅伸出去的手就这么停在了半空,待合欢下车,站在商依米身旁时,他最终还是将手收了回来,说了句“平身”
流年偷换,物是人非,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在它的流逝下,我们都不知不觉的变了模样。
无论再怎么尖锐的石头,在时间与河流的冲击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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