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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台征文获奖后,我的脑洞大开,灵感源泉之门被开启。

    转眼放暑假啦。那天我轮值,去学校待一天。

    在阅览室(临时值班室),见到龙林日报上登载“我的业余生活”征文启事,当时没太在意。

    回家跟英淑闲聊,说起征文的事。她提醒我:“先生,你可以参与呀,把咱俩业余帮人家介绍对象的事写写”

    妻说的也是啊,在这方面,我这个纯爷们儿,还是有的可唠的。

    于是,我根据给人牵线搭桥的真实经历,写成了《当“红娘”的滋味》,修改润色后,给报社寄过去了。

    这是我第一次给省级大报投稿,内心多少有些忐忑

    职校暑假不长,很快就上班了。

    那天,我收到一个挺厚的牛皮纸信封,寄信人一栏加盖着龙林日报社的条形红印章。

    从同事们的表情里,我读出了诧异:他怎么会有省报社寄来的信函?

    我也懒得跟大家解释。好在没有人直接了当的问——都是为人师表,这点素养自然还是有的。

    我在无人处剪开信封,里面是一封短信并附原稿。我心一沉:退稿?没戏了。

    读过“退稿信”后,我心又敞亮起来。编辑来信大意是:此稿件有刊用价值,但角度值得商榷,还是写写当“红娘”的酸甜苦辣更好;您如果同意,请按照编者意见,修改后,将稿子尽速寄回。

    我又通阅一遍稿子,见编辑已将题目改为《我当“红娘”》,正文部分,多处用红笔增删改动,甚至连错别字都纠正过来了。其实那几个字,不是我不会写,还是犯马虎的老毛病,无形中给编辑造成麻烦。

    我把信和稿子都带回家。英淑浏览后对我言:“你看编辑工作多认真,到底是大报啊!你可别辜负了人家,好好修改修改稿子吧。”我默认了。

    随后的几个晚上(此稿暂时不宜公开),我从头至尾大改大动,几乎相当于重写一遍,才终于截稿。

    第二稿的内容改写为:围绕给我一个师大同学介绍女朋友,可以说有点叫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同时加上我颇具文学性的语言描述。

    自我感觉良好。英淑作为“第一个读者”,也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她不光承担了大部分家务c照顾孩子,夜里枕边,二人世界时,还能帮我改稿子,用笔勾勾划划的。经她改动之处,你别说,有些还真的恰到好处。连我这个中文专业毕业的,心里都有点暗暗佩服,只是口头上不肯承认罢了。

    次日,我便将修订稿重新寄回龙林报社

    九月上旬的一天,我又收到一个比上回还厚的大牛皮纸信封。

    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样报,龙林日报的。在副刊版右上角,终于见到了预期中的《我当“红娘”》征文稿。标题下署名鲁士明,文稿结尾下方括弧内标明“作者在花江林木加工厂工作”。

    稿子一见报,自然完全公开了。我也不用再遮遮掩掩。有要好的同事表示祝贺,同时也解开了他们心中的疑问。我没有飘悠起来,心里还是有数的。

    回到家里,把样报展示给英淑看。这“哥们”说:“别炫耀了,我都在机关听人讲啦。”“那你怎么犒劳我呀?”“今天晚上奖励你一次”!

    “那敢情好啊”作为丈夫,我当然知道这种“奖励”的真切含义,自然偷着乐了。

    “红娘”稿见报后,周日我照例去新华书店转转。路过邮电局前的“阅报栏”,驻足读报。在上海《解放日报》副刊版上,见到一则启事:《我的兴趣我的爱好》“八小时之外”征文。当时便想:能不能把我那篇龙林报“红娘”稿子,脱胎换骨后去应征呢?

    中午回家,跟英淑叨咕这个想法。她非常赞同。还“大言不惭”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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