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张天峰,仍然抓着那一串佛珠闭目养神,自己一个人无聊透顶,拿出手机看一下新闻,又不觉得哪里好看,于是忍不住搭话说道,“天天看你磨着那一串佛珠,都要有包浆了。这串佛珠有什么魅力?”听闻这串佛珠是从来不离手的,就连吃饭也一定要戴在自己的手腕上,总之就是张天峰身上的一个比较特殊的所有物吧?
我把自己的目光给收了回来,张天峰和我说了一些有的没的,听起来十分的烦躁,因为我不怎么喜欢和张天峰在一块说过多的话,我总觉得张天峰说什么都在逃避。
还好不一会,而我们乘坐的这一辆林肯加长版就到了大酒楼。下了车之后,我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拍了拍西装裤的裤腿,还好这段时间每天早上起来,我都会花一个小时的时间锻炼自己,毕竟像我们这些佣兵,一不小心很可能就会把自己都养废了,况且像我那么有钱的人如果沉迷于吃喝玩乐,不过两年身体就肯定会垮掉。
早之前我上学的那一会儿也是像现在这样,不过我也知道自己现在不能够这样堕.落于世,就锻炼了起来,如果红蔷薇不说,我身体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疲态,我现在很可能还会像之前一样一点都不在乎总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很多的技巧,所以胖不胖都无所谓,不过现在我知道自己的想法是相当狭隘的。
张天峰下了车之后,就把手里面的那一串佛珠戴在了自己的手上,这串佛珠通体漆黑,而张天风这个人又在这一段时间里面养得特别的白,戴上一副金丝框的眼镜,笑起来温文尔雅,人畜无害,看着就像是一个知识分子,不过我知道那都是一些假象。
张天峰在前面带路,旁边跟着两个保镖,其中有一个叫做阿华,这个人经常和我接头,我也认识,是张天峰忠实的拥护者,人长得十分的高,大概有1米9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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