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从哪个角度去想,他都没有理由去做那种残忍的事情啊。
一同前来的乔建国的母亲也表示,儿子不会做这种事:
我们看到乔建国和他同居女友的关系很好的,又要开店,我跟他爸爸都很高兴,还跟他几个姐姐兴高采烈的收拾新房,为他做婚前准备工作,惨案发生的那段时间。
我跟老伴儿都在四女儿家住,家中只有乔建国一个人。
就在小花案子发生的早上,我还回过一次家。
见到乔建国喝的醉醺醺的躺在床上,我给他盖好被子拉灯后才下楼的,听说你们调查他,我和他姐姐问掏肠案子是不是他干的。他也一口否认。
听了乔建国女朋友和他母亲的介绍,老杜几人和警方也颇为狐疑。
掏肠恶魔有可能一边谈恋爱,一边这样掏肠杀人吗?
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
根据之前的罪犯分析,凶手应该是一个极度仇视社会和女性的人。
正常来说,他应该是社会边缘人物或者社会底层,家庭不和睦,尤其同母亲或者女友的关系不和睦。
这样的话他才有理由去掏肠杀人,报复女性。
诚然,乔建国之前确实符合这个标准,他34岁的年纪又被劳教19年,又没有什么正当的工作还吸毒。似乎人生已经没有什么指望了。
但是在认识这个女孩子,或者说是未婚妻以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乔建国已经戒毒成功。
生活感情事业已经完全走上正轨,甚至还有出人头地的可能。
而母亲和姐姐对他有很好,全家为了他们的店面和婚事忙来忙去。乔建国身边的女人,个个对他都不错,他压根就没有极度仇视的女人。
就像女友说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乔建国似乎都没有作案的冬季,也不符合掏肠凶手的心理。
如果说是因为刚刚一离开女友,乔建国就迅速作案,这样似乎也说不通。
一般连续变态的杀人犯,都是因为工作感情陷入绝境,才连续杀人发泄。还没听说过有谁感情生活变得顺利以后,还抢着杀人的。
不过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警方自然是先要审讯一下乔建国的。
老杜亲自同乔建国对话,答应由其母亲和女朋友接他去做尿检。对峙了好几天以后,乔建国终于同意去做了尿检。
感刚刚下楼就被埋伏的民警抓获。
警方立即对乔建国济宁突审。
审讯中,乔建国承认袭击曹某和彭某的案子确实是他做的。
不过,这都是酒后骚扰妇女的案子,绝对不是杀人。对于袭击曹某的案件,乔建国的解释是:当天我喝多了,在烤肉店看到一个女性青年,离我不远处打电话。
当时醉眼朦胧的,我觉得她就是那个报警的卖何慧,那个案子你们也知道的,何慧对我又是打又是骂的。
后来我把手机还给她以后,她居然还报警,还让我赔医疗费,事后我很生气,就一把卡住她的脖子将她推倒,还问她是不是何慧。
后来才发现她不是何慧,再加上那个女的高声尖叫,看到有人跑过来我就走了。
对于袭击彭某抓她下身的案子,乔建国也有说法。
乔建国说:我是抓了她,这我承认,当然去那个小区找人要账,敲错了门。
那个女的开门了以后,我觉得她的打扮像是个做那个什么的,就要求嫖宿还出了价。
但是她不愿意,还骂了我。
我一怒之下就推倒了她,捶了几拳,抓了她下身一把然后就走了。
但是对于阿琳和小花遇害的案件,乔建国却坚决不承认。
在审讯中,他翻来覆去就一句话:这两个案子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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