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35 章(第4/4页)  梁启超文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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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愈为大雅君子所不屑道,则愈不得不专归于华士坊贾之手。

    而其xìng质,其位置,又如空气然,如菽粟然,为一社会中不可得避、不可得屏之物,于是华士坊贾,遂至握一国之主权而cāo纵之矣。

    呜呼!使长此而终古也,则吾国前途,尚可问耶?尚可问耶?

    故今日yù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yù新民,必自新小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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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民 议972

    新 民 议

    (1902年11月30日、12月30日)

    叙 论

    天下必先有理论然后有实事,理论者实事之母也。凡理论皆所以造实事,虽高尚如宗教之理论,渊远如哲学之理论,其目的之结果,要在改良人格,增上人道,无一非为实事计者;而自余政治家言、法律家言、群学家言、生计家言,更无论矣。故理论而无益于实事者,不得谓之真理论。

    虽然,理论亦有二种:曰理论之理论,曰实事之理论。

    理论之理论者,又实事之理论之母也。二者之范围,不能划然。

    比较而论之,则宗教、哲学等,可谓理论之理论;政治学、法律学、群学、生计学等,可谓之实事之理论。虽然,其中又有等差焉,即以生计学一部论之,有所谓生计学原理者,有所谓应用生计学者,有所谓生计政策者。以第一类与第二类比较,则前者为理论之理论,后者为实事之理论;以第一、第二类与第三类比较,则前二皆理论之理论,后一为实事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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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梁启超文集

    论。推之他学,莫不皆然。

    理论之理论,与实事之理论,两者亦有先后乎?曰:两者互为先后。

    民智程度尚低之时,其人无归纳综合之识想,惟取目前最近之各问题,研究其利害得失,故实事之理论先,而理论之理论后。

    虽然,此等理论,其谬误者,恒十而八九。

    及民智稍进,乃事事而求其公例,学学而探其原理,公例原理之既得,乃推而按之于群治种种之现象,以破其弊而求其是,故理论之理论先,而实事之理论反在后。此各国学界所同经之阶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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