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兔头小姐事件后,九筒觉得它的奴才初七好像有点变了。
工作更勤奋了自不必说,毕竟工作量翻倍了嘛,这几个月估计都要累得像条狗了。但时不时盯着那面镜子嘿嘿嘿就有点诡异了,问她她又要保持神秘不说。还别说,她对着镜子笑得这么阴森,跟那什么童话里的王后形象倒是挺高度重合的。
有一次,她把镜子丢在一旁,转头去敲打键盘码字时,睡饱了闲极无聊的九筒正好路过,凑过去看了两眼。
只见镜子深处,此时正是秋风萧瑟,灰灰的天空下几片黄叶飘零。
瘦削的男人正蹲在一块大石头前面抽烟,石头前似乎还放了束白花。看了五分钟还是差不多这幅画面,偶尔能看到远处有人走过,跟看静态风景画似的。九筒顿感无趣,喵的一声跳了开去。
下一秒,镜中画面一转,那男人终于起身走开,一旁窥伺的人慢悠悠地踱了过来,盯着墓碑上的女人照片看了好一会,表情复杂。程星?名字陌生的很,只是,这模样倒是十分眼熟,但就是记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忙活了半个月后,初七终于抽空把兔头小姐上一世的故事写了下来,更新上传。命名还是那么狗血——《欲壑难填人心不古痴情女芳魂断青山》,九筒还是一边嫌弃一边抱着电脑看,还要翻看下面画风不一的各色评论。
比如说,像这样——
孟庭苇本人:
白是什么白:
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回复孟庭苇本人:
孟庭苇本人回复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冷漠][冷漠]
九筒萨玛:
鬼差甲:
不过,初七自己那段经历没有被写进连载,因为她附身的这一段剧情没头没脑,主人公信息高度缺失,而且跟上一世剧情好像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再者,这段剧情开头结尾全没有,中途只有一次一点都不够惨烈的修罗场,不添油加醋放上去一点都不吸引读者。业余写手鬼使七很尊重她的读者
这日,初七照常出外勤回来,拐带了一对因为父母棒打鸳鸯选择自杀殉情成功后不愿意投胎整天在人间飘荡着撒鬼牌狗粮的痴情鬼,一下子挣了俩,心情十分愉悦,还给九筒带了新铺子的零嘴。
九筒懒洋洋地喵了一声:“今天有个鬼上门了,说要找你做笔交易。”
初七将手里的袋子一解,一股子卤肉的香味扑鼻而来,勾得九筒眼睛都瞪圆了,扑到她面前求投喂。啊啊啊,卤鸡爪是它的最爱!
“你不是说有鬼给我留了口讯吗?怎么说的?”
九筒忙着啃鸡爪,心不在焉道:“留了个地址,好像说他住在一个叫什么什么馆的地方”
初七恨不得把鸡爪丢到店外去喂狗,什么什么馆到底是什么什么馆嘛!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还有啊,最关键的时空坐标你倒是给我记录一下啊!!!
在以后不买零嘴的强大威胁下,九筒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了鸡爪,左蹦右跳,终于不知从哪个角落里摸出了张小纸条,还被叠成了很小一块。
“喏,这是他写的地址,你自己研究吧。”说罢忙不迭奔向鸡爪去了。
初七展开纸条一看,沉默了。
因为,根本看不懂上面在写什么
并不是上面字迹太狂野太潦草,也不是她文化水平太低,而是,这个字体太过古老,隐约看着有点像象形文字,说不好还是甲骨文c金文甚至是楔形文字这种鬼东西,她一个才死了没几十年的青年鬼怎么认识嘛!
在孟姐的远程翻译协助下,初七终于搞懂,原来真的是金文,据说是周朝那会儿的文字,距离这鬼给的时空坐标约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啧,看来是个历史遗留的老鬼。跟孟姐悄悄吐槽了一番两千年前地府公务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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