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送鸡(第1/2页)  世间知己是天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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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孟浩然《过故人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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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夜回一点也不喜欢吴知己这个人,甚至说是厌恶也绝不夸张。在荀夜回的视角中,吴知己有些过于明媚了。

    用明媚来形容一个青年男子免不了让人产生遐思般的误解。尤其在当下这个时代,愈发多的男性在言行举止和梳妆打扮上不断趋向女性化。当然,这种趋向背后的动机并不单一。有的是为了工作,尽管往往不一定是合法或体面的工作,所以,说是为了生存可能更加合适吧;而有的,只是基于对自身条件或准确或偏颇的认知,自发的偏好阴柔妩媚的扮相。不管怎么说,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产生利益,自然就有人逐利而行。总之,男生女相的趋势虽绝算不上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美事,但也至少映射了当今社会的宽容、包容和多元化吧。

    只是,荀夜回对于吴知己的“明媚”感受并不属于上述唠叨所言的一般定义。百发百中的荀夜回习惯了直来直往,她的所见所感自然不屑也不会掺杂些拐弯抹角的隐喻。她所谓的“明媚”,约莫就像是清晨刺目的春光,或是染得漫野鲜黄的油菜花田,也许还包括那从流飘荡、任意东西时点点四溅的耀眼水滴。虽然都是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碎感杂念,但荀夜回每每面对甚至想起吴知己时,脑中隐隐约约浮露的就是这些“明媚”得让她直感厌恶的模糊印象。

    成长于灰冷、习惯了暗夜的荀夜回对那些明而亮的事物自然抱着戒惧,当这种明亮变得浓郁,变得生动,变得明灿奇媚时,戒惧便成了厌恶。而吴知己这人啊,恰恰总有意无意的勾勒出一幅明灿而奇媚的形象。

    举例而言吧,在荀夜回看来,吴知己的笑,总那么没心没肺,看似含而无声,却让你总感到耳朵发痒,恨不得给他一巴掌。至于吴知己不笑时,你又能直观的感受到他那对啥都没所谓的慵懒,懒得胸有成竹,懒得无所不能,就差把老子天下第一写在脸上了。可你偏偏又不能指摘他倨傲,因为啊,吴知己那时不时流露的悲悯眼神分明在告诉你,他不自私、不自利,他是个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的人。

    总之,荀夜回眼里的吴知己很聪明,很自信,像是没吃过什么苦,可又没温室花骨朵的低能和毛病,不会天真得像个雏,骄傲却不傲慢。荀夜回也知道自己看吴知己看得很片面,但吴知己事实上是怎样的人,荀夜回不关心,她只是单纯的厌恶那些洋洋得意的活在阳光下却不知珍惜的人,尤其当这个人还成了自己的敌人,更别提这是一个明明应该极其蠢弱却又莫名其妙强大的敌人。这一切,都让荀夜回觉得非常、非常的厌恶!

    可偏偏就是这个让自己厌恶万分的人,给自己指了条通往“不射之射”的路,虽还不知道靠不靠谱,但...即便是莫道,也从未漏给自己关于“不射之射”的只字片言。

    “也罢!”荀夜回深蹙蛾眉,一咬银牙,“就读读看这书呆子说的什么《说剑》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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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荀夜回满头雾水的从办公室走出时,夜已深了。反复翻阅《说剑》及相关注解和资料后,她很是有些迷糊。一篇公认的《庄子》伪作,充斥着春秋战国时说客策士特有的大言狂语,满纸的书生意气,仿佛天下在握似的,倒确实符合吴知己的品味;可除了这些,荀夜回并未看出有什么能指引她登堂睹奥,学会“不射之射”的东西。

    荀夜回深吸了口秋夜的凉气,努力清醒了下紊乱的脑子,虽说谈不上失望,却总不免些许的怅然若失。

    终究...还是得靠自己吗?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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