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8章 合作《长江七号》(第1/4页)  恶魔契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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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海希在去韩国之前的时间全部消耗在和斯蒂芬周的星辉公司的谈判中了。

    不是他不放权给自己的下属,而是星辉方面的条件太苛刻了,因为斯蒂芬周要在《长江七号》中出演角色,并且担任导演,所以他要出了一个天价的酬劳,不仅包括演员的酬劳,还包括导演的酬劳。之前他的作品《功夫》的全球票房超过了1亿美元,在北美的票房也达到了1700万美元,但在做计划的时候,星辉不是按照《功夫》的票房计算最终可能盈利的,而是认为《长江七号》的成绩会远远高于《功夫》。他们以《生化危机?香江市》作为对照,认为全球发行的话,《长江七号》即使不能达到5亿美元的票房,3亿美元的票房也是可以期待的,光是大陆和香江市加起来,票房一定超过3亿人民币。

    所以中国的票房就已经接近4千万美元了,再加上日本、北美等地区,考虑到这部电影需要大量的特技等制作,星辉提出拍摄费用3000万美元,可以追加20%的条件,这3000万里有2000万都是斯蒂芬周作为导演和演员的酬劳。

    胡海希诚然是看斯蒂芬周的电影长大的,但是即便是再作为迷弟,他也不可能答应这种条件。星辉方面一再认为,《长江七号》作为一部儿童片有更广阔的市场,但是斯蒂芬周之前并没有演出和导演过同类型的电影,贸然投资无论对于谁来说都是一种冒险。

    所以胡海希不得不自己亲自出面参加会谈。因为有兴趣投资的不仅仅是希杰投资公司这一家公司,哥伦比亚(亚洲)公司,和中影集团都有兴趣,如果贸然答应了这个条件就相当于自己独自接了这个锅,这绝不可能。

    哥伦比亚和中影也不会接受这个条件,大家的想法都一致,斯蒂芬周要么接受基本酬劳+分成模式降低整体的拍摄费用,要么取消分成,做一锤子买卖。毕竟中国地区投资超过2千万美元的电影就那么寥寥几部,成功的经验也很寥寥。因为牵扯太多,几个投资方和星辉之间陷入了永无止境的争吵之中。

    胡海希觉得应该在去韩国之前再努力一下,争取一个多赢的结果。所以他以自己的名义邀请斯蒂芬周和星辉的负责人,以及最大的投资方中影集团的人一起吃一顿饭,顺带着也邀请了哥伦比亚(亚洲)公司的负责人。

    前两方都挺给面子的,斯蒂芬周亲自到场,中影那边则来了胡海希的老熟人黄副总。哥伦比亚则只派了一个副总来旁听,哥伦比亚已经显露出退缩的意思,如果胡海希负责北美的发行的话,哥伦比亚大概只会投点钱意思意思。

    王军陪同胡海希一起出席了这趟会议,餐桌上,食物丰盛,但是在坐的大佬们都没有心思吃饭。正是上菜之前,大家先是寒暄了一番,黄副总就对胡海希在北美的发行网络很感兴趣,想要打听怎么样才能够做到全球同步上映,不过这件事情被胡海希含糊过去了。毕竟胡海希借用的也是别人的关系,并非他自己铺开的网络。哥伦比亚倒是也能全球发行,不过他们不会倾斜这么多的资源在亚洲的电影上,哪怕他们是索尼控股的公司。

    斯蒂芬周如同传闻一样沉默寡言,每一次的发言都异常简洁显示着强大的意志力,遇见他不好意思说的话,便由星辉的负责人来说。不管怎么样,他都是香江市最有号召力的明星,在香江市电影水平逐渐下降的现在,他宁愿几年拍一部戏也不愿意多接戏赚钱,这样就维持了自己的身价水平。

    新世纪以来,从《少林足球》、《功夫》到现在的《长江七号》,他的身价理所当然地越涨越高。并且,他不是动作明星,不会受到年龄的拖累。相反,他的年纪越大就越是激发已经逐渐有了经济地位的70后、80后们的情怀。

    尽管星辉已经说明1000万美金加制作方票房净收益的2成已经是最低底线,中影和胡海希还是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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