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走的走,逃的逃。
再也找不到了,我回去的那天,也恰好正是早上,那朝霞,和朝阳,就像是我走的那一天一样,异常的绚丽和多姿多彩,可是我却发现,我的生命不再是属于父亲所说的哪三种人了。
我习惯了流浪,所以我也厌倦了漂泊,我开始想着,父亲所说的第二种人,他们终其一生,只活在自己的狭隘天地之中,不远离,不远走,但是,在有的时候,这样的生活。
或许也是一个幸福,哪怕最后一辈子都不能,散发出璀璨的光芒,到了最后无人相识的,化为一?g黄土,或者是随风而散,可是,他们守住了一些落叶归根的观念。
于是,我再也不想出去了,我重新又在家里面,盖了房子,然后为我的父亲守孝,那样的生活,日复一日重复着,一直重复了二十年。
二十年之中,我白了头发,丢了雄心壮志,一直到有一天,我在村里的荷塘里面,见到了一只浮游。、
“浮游,你知道吗?"
老捡骨师说到这里的时候,然后对着叶洋说道,叶洋点点头,浮游在农村是一种,常见的小型生物,通常飘荡在水里面,间或出现在陆地之上。
但是这一种东西,却是只能活一天,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人将浮游称之为,日暮,也就是说,每晚见到太阳的时候,浮游就会身死。
说到这里的时候,叶洋静静的看着老捡骨师,这个人的身上,好想隐藏了太多的故事,而他的经历,似乎在一定程度之上,也是一个传奇。
也许不突出,但是,在这一瞬间,叶洋却好像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终生的影子。
老捡骨师看着叶洋没有说话,不知道鼓了多长时间,他才忽然对着叶洋说道。
我在看到那浮游的一瞬间,我就知道我的生命,将会再次的出现一个变化,这个变化不是在未来,我要去做什么,而是在将来的时候,我能不能不再后悔,
然后找到,我生命之中的另一个彼岸,这个彼岸不再是父亲口中,所谓的人生的成功彼岸,而是我内心之中的一个声音。
因此我再次走了出去。
只不过,我这次出走的时候,带的不再是狗尾巴草,而是一朵玫瑰,离开的时候,送我走的也不再是朝阳和朝霞,而是夕阳。
二十年来,我在我家的周边,种植了一片玫瑰林,本来哪里只是满山的狗尾巴荒地,但是在我将之除去的刹那,我种植上了玫瑰。
我走了出去。
然后又到了老七姑娘家,但是我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老七姑娘,当年因为我的原因,被家里面打断了双腿,嫁了人之后,因为不能从事劳作的缘故,一直被夫家里面嫌弃,在最后的时候,老七姑娘,再也受不了夫家的欺负,而自尽。
只留下个一个孩子,而多年来,那个孩子也已经长大了。
而那个孩子,又生了一个小孩子,。
说道这里的时候,老捡骨师看了一眼,旁边的瓶子,瓶子里的孩子,在叶洋看上去,依旧是觉得这样的可怕,但是,此人却露出笑容。
“所以,老七姑娘生下的那个孩子,其实是你的,不是那个夫家的?“
叶洋好像是想通了什么事情,然后对着他说道,而这一瞬间之中,叶洋也想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老捡骨师,一直称呼瓶子里面的人,为孙子。
但是,下一刻,这个老捡骨师却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然后猛地做了起来,对着叶洋说道:“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叶洋一愣,既然这样的话,他为什么要叫这个婴儿,为孙子。
正在他疑惑的时候,老捡骨师,已经将那个瓶子,紧紧的抱在了自己怀里面,然后将一张沟壑纵横的脸,紧贴着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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