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引子(第3/4页)  火眼干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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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警校的毕业生?还有怎么知道我抽烟?”

    “我知道你是省警校的毕业生,这点其实很简单。刚才我从你拿六四枪的手法上看,是非常熟悉的而且持枪的姿势也是受过专业的训练。

    能分到市局刑警支队,如果是公安大学或者刑警学院的本科毕业生一般都会留在省城以上的单位。而如果是部队转业的,在部队他们经常练习的不会是六四手枪,而且看年龄你也不像是部队转业的干部。

    现在又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时节,中北又只有一所警察学校,所以你只能是从省警校毕业的。

    至于知道你抽烟,就更简单了。刚才你拿笔的方式是不自觉的用食指和中指夹着来回抖动,还用拇指去叩击笔的一端,这是标准夹烟的方式,所以我判断你经常抽烟。”

    “那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对象?”凌霄追问道。

    “这个有点猜的成分在里面。你今天是来新单位报到,按说应该会注意穿着。但你依然是穿一件深色的短袖衬衫,里面还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脚上却穿着一双运动鞋。

    这种打扮对于你们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是非常不协调的,或者说是有些土气。如果有对象的话,肯定自己会很在意或者女朋友也不会建议你这么穿的。所以我就猜测要么随意惯了,要么就是没有女朋友,看来我猜对了。”

    雷火有些得意的看着凌霄,脸上的眉毛向上挑着。

    凌霄还不死心得问道:“我最感到奇怪的是,你居然能看出我喜欢写作,难道就是因为我带着笔记本和碳素笔吗?”

    “那倒不完全是。”雷火收起笑容答道:“这个有点复杂。从你拿的笔记本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价格不菲的笔记本,起码在二十元以上,而且看来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包括封面都是带有文艺色彩的颜色和图案,这说明你对写东西是很重视的。

    如果一个人对写作不感兴趣,那么单纯是为了记点东西的话,一般都会选择很普通的笔记本。警校学生喜欢写作的不多,如果肯在笔记本上下如此功夫的,只能说明在这方面你不想凑合,而是打算长期用下去的。

    而且在你替我还枪的时候,我拿着你的笔记本翻了一下。你的笔记本扉页上还写的这段话“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这是纳兰性德的名句,虽然很有名但却是你们这些年轻学生并不熟悉的,而你却能随手写在笔记本上。这说明你很喜欢文学和古诗词,也只能说明你对写东西非常感兴趣,所以我说你肯定喜欢写作。

    你应该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记得福尔摩斯见到华生医生的第一句话就很肯定的说华生医生是刚从阿富汗回来吗?这都源于细致的观察,而这是每个普通人都可以做到的,但绝大部分人都会忽略掉,所以刑警谁都可以干,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干的非常出色的原因。

    今天是你上班的第一天,我给你布置一项任务,也算是对你的一个测验吧,我给你出一道题,也是个推理的问题。

    有5个劫匪抢到了100枚金币,但如何分配这100枚金币就成了问题。由于他们都很贪心,既想多得金币,又怕其他的劫匪不愿意。最后他们商定,每个人按抽签的顺序依次提出自己的分配方案,然后5人进行表决。

    如果有超过半数同意方案才被通过,否则他将被其他劫匪杀死,剩下的劫匪继续按照这个方法进行,直到方案被通过为止。

    假定每个劫匪都是绝顶聪明且很理智,那么第一个提出方案的劫匪该提出怎样的方案才能既保证方案能通过,自己又能尽可能多的分得金币?他最多能得多少金币?为什么?

    先不要急着回答,回去后好好想一想,这既是一道数学问题,但主要还是道经济学问题,更是一道逻辑推理的问题,明天啊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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