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想起之前的事情,想起楚千夏还在那人手里的时候。那个时候楚千夏也是怀了他的孩子,也是在最后,孩子被打掉了。
沈昭还记得,在他最落魄的时候,那个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不离不弃的人,以及那个如果活下来,现在应该已经会叫父皇的孩子。
曾经楚千夏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沈昭什么都没有,两个人一起拼搏,虽然艰苦,但是感情却十分稳定,相处融洽。如今沈昭站上了顶峰,坐拥天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但是他最爱的人,却已经离开了他。
而沈昭不会知道,如今的楚千夏竟然会在另一个男人的身边生活。
陆祺臻很喜欢楚千夏不是那种一时兴起的喜欢,也不是那种想要将其完全占有的喜欢,只是喜欢,喜欢她的眼里满满的都是自己,喜欢每天为她盘起她的长发,喜欢她对自己想,喜欢她意气风发的样子,喜欢她每天都很快乐,喜欢她的眼里没有落寞的伤痛,喜欢她幸福,哪怕她的幸福中没有自己。
也许这已经不是喜欢,它是爱,可惜对于陆祺臻来说,喜欢就是爱,爱也就是喜欢对于这个自己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人来说,不论她的幸福是不是自己在她还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一定会好好的珍惜她。
陆祺臻知道对于追女孩这种事情不能够操之过急,不然就会功亏一篑,因为害怕自己没有经验吓到了楚千夏,所以陆祺臻特意找到了镇上有名的花花公子向他讨教怎样讨女孩子的欢心。
花花公子一听陆祺臻的来意不由得大吃一惊,镇上的人都知道,开琴馆的陆祺臻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的冰块,如今着冰块竟然向别人请教如何追女孩!
那花花公子探头看了看今天的太阳,今天的太阳还好好的挂在天上没有掉下来呀,又看了看方向,也对呀,是从东边升起来的,也没有从西边升起来呀,那陆祺臻今天是怎么了,莫不是来一个绝世美女收服了大冰山陆祺臻!
花花公子对自己的猜想十分满意,顿时感觉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了,然后一脸坏笑的看着陆祺臻。还时不时挑一挑自己猥琐的眉毛。陆祺臻被看的是浑身发毛,鸡皮疙瘩掉了一地,陆祺臻忍不住搓了搓自己起满了鸡皮疙瘩的手臂,花花公子的眼神太有杀伤力,真心受不了啊!
也许是陆祺臻的表现太过于明显,花花公子也意识到了自己失态,急忙从陆祺臻的身上挪开了自己的太过于炙热的目光,心虚的咳了几声,咳咳,太丢人了,咳咳……
一阵咳嗽声以后,花花公子又恢复到了他,温文尔雅风流公子的形象。看的陆祺臻的眼皮是使劲的跳,嘴角也是不停的抽搐,自己跟着这个混蛋一起学习如何追女生,会不会被同化成他这个欠扁的样子!神!我不要当二皮脸!
也许是花花公子看出了陆祺臻的挣扎,愤愤的说,“你不用想了,你这辈子也修炼不到我这个地步,我这是天生的对于你这种只想追一个女子就放弃的人来说,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修炼成我!”陆祺臻一听这话,悬在嗓子眼里的那颗心,立马就掉回了肚子里,只要他不变成花花公子这种二皮脸就行了,不然千夏肯定不会要我了!
花花公子邪恶的一笑,“想追到女孩就的二皮脸,甚至不要脸,不然你是追不到女孩的,这可是我告诉你的第一招。”
说完花花公子还邪恶的抬了抬自己的眉毛,看的陆祺臻有一种想要把他的眉毛一根一根拔下来的冲动!花花公子摸了摸自己帅气的眉毛,甩了甩自己的长发,“现在的小姐们,基本都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深闺小姐,平常也没有接触过什么男子更不会有什么人追求过她,就算是有人追求过她,也不过就是写了几首酸不拉叽的情诗,关键有的还不是他们自己写的送给人家小姐,当然不会成功!”
陆祺臻听见花花公子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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