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六章 往事(第3/6页)  裁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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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把腿盘起来。

    清冷的夜风中,他的思绪,随着老人的讲述,回到了过去。

    听鲁克说,父亲罗杰,小时候是一个很顽皮的家伙。他总是坐不住,对什么东西都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他喜欢幻想,喜欢阅读和绘画,喜欢狩猎,喜欢策马飞奔。

    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异乎寻常热情的人,即便他和别的男孩一样,从小离开母亲的怀抱,在军营中长大,接受最艰苦甚至最残酷的磨砺,也没能磨去他乐观的天性。

    罗杰有着非凡的骑士天赋,十四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一名优秀的战士了。他曾经跟随斥候小队,深入过魔族的领地,也曾经在城墙上苦战三天三夜,身负重伤。

    每一个人都喜欢他。

    不是因为他的身份,而是因为,无论经历多么残酷的战斗,他都总是笑呵呵的。在他的天性中,有一种满不在乎的乐观。和他父亲罗兰公爵的沉默严肃截然不同。

    十五岁的那一年,他认识了来法林顿游历的皇子爱德华殿下。

    那个时候的爱德华,还只是一个同样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少年。一个向往法林顿之外的生活,一个试图了解这座神秘的要塞,两个年轻人迅速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两个月之后,当爱德华结束了在法林顿公国的游历,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和罗杰一起,恳求罗兰大公允许罗杰随他前往帝都。

    这个请求,爱德华是有资格提出的。

    从名义上来说,法林顿还是圣索兰帝国的一部分。百年前,索兰大公立国之初,无论局势再恶劣,处境再艰难,都从来没有征调过法林顿一兵一卒,更没有短缺过一个铜撒尼补给。

    而在法林顿生活的这两个月中,爱德华和大家同吃同住,并肩作战,为人亲和有礼,深的法林顿战士们的尊重。爱德华的恳求,再加上儿子期盼的眼神,罗兰大公竟破天荒的答应了。

    就这样,罗杰离开了他生活了近十六年的法林顿,混在皇家骑士卫队中,走进了这个他向往已久的世界。

    如果现在回头去评价的话,用鲁克的话说,就是:“就像一只丛林中长大的猛虎,闯进了豢养的狗群。直到现在。他的名字,都是很多人的噩梦。”

    那个时候,除了爱德华之外,还很少有人知道罗杰的身份。

    人们只知道他是爱德华殿下最亲密的朋友,一位长着卷曲的黑发,笑容爽朗的东方贵族后裔。他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舞步跳得比谁都漂亮,说话也风趣逗人。

    没有人把他同印象中只知道战斗。永远生活在地狱中赎罪的罪人骑士团联系起来。大家都认为,他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厚传承,有着优雅礼仪和绅士教养的贵族。

    除了他不喜欢穿绣花蓬袖的华丽服饰,不喜欢丝袜,假发。也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一点,让人有些奇怪之外,别的什么都好。

    很快,罗杰就在帝都贵族圈中,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他每年有几个月会回法林顿作战,或前往帝国各地游历。七八月份,帝都紫蔷薇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他就会回来。

    人们渐渐发现,这个漂亮的小伙子,是一个天生的厉害角色。

    自从他到了爱德华的身边之后,爱德华在贵族圈中的影响力。直线上升。在某些事务上,爱德华的话的份量,甚至超过了当时尚在位的先皇和如日中天的宰相唐纳德。

    爱德华原本雄才大略,又是十六七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期,一心要超越历代先祖。成为圣索兰最伟大的帝王。为此,他针对帝国积弊,大刀阔斧的改革。短短几年时间,圣索兰的军力国力,就有了显著的增强。欣欣向荣,一扫百年积弱的局面。大有超越斐烈,赶追庞贝的架势。

    而这一切,自然对某些人形成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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