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22 章(第3/4页)  被隐蔽的真相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7666万债权提出质疑。国开行表示,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早在2001年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笔债权价值也为零。2001年到2002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曾将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推上法庭,东北输变电集团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被子公司托管。“根据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已经终结执行输变电集团财产,因为截止到2003年9月,输变电集团无财产可供执行。”

    对国开行的这一说法,沈阳高开律师称:“以往没有财产供执行,并不代表现在没有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国开行代理律师还表示,即使不考虑置换给沈阳高开的资产价值缩水情况下,jiāo易亦不合理。“ST东北电将7666万债权和约460万的利息,再加上价值达约1.3亿的股权,合计ST东北电支付价值也只有2亿多。但沈阳高开支付的jiāo易价值却高达近3.8亿,jiāo易价格明显偏低。”他说。

    而ST东北电代理律师称双方jiāo易自愿进行,公平合理,并不存在任何一方jiāo易中利益受损的现象。

    争议还集中在沈阳高开与ST东北电jiāo易的合法xìng上。

    沈阳高开在如此短时间内进行如此大额的股权投资,国开行对其动机提出质疑。

    国开行坚持认为沈阳高开在一个月之内累计向外投资3.8亿,已大大超出沈阳高开2003年底的净资产,违反公司法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沈阳高开200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显示,其净资产为3.35亿元。

    “虽然,对外投资3.8亿,但沈阳高开资产为13亿多,只是资产比例小部分,并未转移优质资产,”沈阳高开律师称,“同时作为中外合资企业,对外投资不受公司法50%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可以达到70%。”

    但国开行同样不同意这一说法,“即使可以达到净资产的70%,沈阳高开也超过了这一比例,达到110%以上。”

    “这起股权置换显然受人cāo纵,”国开行律师坚定地认为,“沈阳万里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和新东北电力(沈阳)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沈阳高开和ST东北电。沈阳高开和ST东北电之间的股权置换实为关联jiāo易,通过jiāo易悬空银行债权,只为双方共同控制人的利益。”

    ST东北电的幕后

    ST东北电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一系列股权收购,ST东北电再次被推上前台。拨开看似繁琐的股权变更迷雾之后,ST东北电也许仅仅是舞台表演者而已,其幕后折shè出更为复杂的利益链条。

    2002年2月28日,ST东北电2.6亿法人股被冻结进行拍卖,沈阳沈港实业公司以每股0.13元价格拍得2.3亿股,其余被沈阳新泰盛达设备有限公司拍得。

    而沈阳沈港实业公司是沈阳市政府在香港的全资国有企业沈港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东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02年2月8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沈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持股60%。

    知情人士表示,沈阳沈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志为斡旋这笔jiāo易,功不可没。他同样是沈阳沈港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沈阳沈港实业有限公司取得ST东北电23000万股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2.34%,成为ST东北电单一最大股东。

    沈阳沈港实业公司入主ST东北电之后,将ST东北电下属公司沈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出售给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拿回现金1.5亿元。ST东北电暂时度过清盘危机,不过ST东北电在股市表现仍不如人意,迫切需要注入更为优良的资产。

    随后ST东北电大股东再次经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