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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总经理一般都能克尽职守,兢兢业业,为商号尽心尽职,渎职者极少。由于晋商都是家族企业,由于伙计都是终身制,如果一位总经理在这家商号干得出色,那他的一生的利益和名声也就确定了;如果一位总经理在一家商号渎职,那“跳槽”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晋商中的总经理一般都在一家商号干几十年,直到以身殉职。没有他们的敬业和创造,就成就不了晋商的辉煌!

    东伙制的成功,在于财力和人力的有机结合上。财东投资所取得的利润都是靠商号全体伙友劳动创造的,劳资双方都为他们的物质利益而奋斗。因此,一个商号的成败,关键是要处理好财东与伙友两方的物质利益关系,做到劳资兼顾。这个矛盾处理好了,东伙同心协力,企业就兴旺昌盛;反之,人心不齐,必然失败。

    晋商们心里都明白,自己所经营的商号兴盛在人,衰败也在人!如何能使人人尽力、倾心地为商号做事,怎样把商号的命运与聘用的人联系起来,他们始创并切实实行了“顶身股”制度,在商业管理中取得了成功,也赢来了整个晋商的兴盛。

    顶身股是相对于财东的股份而言的,财东出银子作为“银股”,聘用者出智力做“顶身股”,合伙起来经营商号。顶身股制专就商号纯利润分配来调节财东与商号伙计之间物质利益关系,做到了劳资关系的融洽,伙友视商号成败为己任,精诚团结,任劳任怨,为资本效力。

    顶身股一般是大掌柜(总经理)最高,二掌柜以下数量不等,最低是部分普通员工顶零点几厘。谁可以顶股,股份多少,由财东根据员工任职时间、能力、贡献决定。在大账期(会计年度)结账时,掌柜伙计的顶身股与财东的实物资本股平等参与企业利润分红。顶身股不能转让,享有顶身股的伙计被辞退、解雇或者自动离职,当即终止顶身股。享有顶身股的雇员退休以后,其原有股份照常分红;死亡之后仍可以享受会计年度的分红,但是家属子女不能继承。有顶身股的雇员没有薪金,每年发给“应支”和“津贴”。

    顶身股能够实行到下层的普通伙计,不能不说是一种创新和大度。这里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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