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周忆尘起了个大早,早早的来到了村口等候。
朝阳缓缓升起,阳光映射着初春的桃花,使得他们格外的娇艳。
三月,一个充满活力季节。
周忆尘一身粗布麻衣,脚踏一双破鞋,背着个打满补丁包袱,腰间挂着一个干瘪的钱袋,这是他特意准备的。
他来到村口,抓了一小撮泥土,装了进去,然后又挂在了腰间。
“咦~少年,你来得好早啊。”
身后,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人,还有一个身着朴素纱衣,头带面纱的女子,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周忆尘吃了一惊,这两个人走路不带声音的,很奇怪。
“呵呵,大叔,你不是也挺早么?你也是罗掌柜家的伙计么?”周忆尘问道。
“算是吧!”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何要装这泥土?”
“我叫周忆尘。大叔你说的这个啊?”
周忆尘摇了摇腰间的钱袋,笑道:“带上故乡的土出发,留个念想,这里是我的根,是生我养我的地方。”
“那白帝城距离陶村并不远,你若是想回来,随时可以回来,何须带上乡泥?”那男子疑惑道。
周忆尘摇了摇头,坚定道:“此去经年,若是不凌驾万人之上,我不会回来。带上故乡的土,路上我才不会孤单。也许有一天,它会提醒我回来看一看。”
“你为何要凌驾万人之上?”那女子忽然开口道,声音很是清脆。
“因为我经常被别人欺负,爷爷告诉我,男儿当立志,所以我暗暗发誓,我也要凌驾万人之上,去欺负别人。”
额~
空气忽然安静。
周忆尘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
中年男子不由得摇了摇头,笑道:“前路苍茫,道阻且长,你得努力啊。”
“你被别人骂成那样了,都不敢还口,的确是应该立个志了,至少得将胆子练习一下。”青衣女子捂着嘴笑道。
周忆尘干咳了一声,不再说话。
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这姑娘倒好,直接往人家的伤口上撒盐。
“周忆尘,你还活着,这怎么可能?”
隔得老远,二狗子几人就看到了周忆尘,眼里满是惊恐。
二麻子警惕的拦住了众人,道:“他肯定是那女色鬼所化,咱们不要过去。”
“快~快去西边请…请老道士,收了这个妖孽。”驴蛋叫嚷道。
…
“神经病,大早上的也不吉利点。”
周忆尘往地上啐了三口唾沫,嘴里念叨道:“呸呸呸!今日是出发白帝城的日子,霉运霉运你们离我远点。好运快快来,最好让我一夜暴富,踏上人生巅峰,吃上红烧肉。”
周忆尘的言行举止,总是让人琢磨不透,看得一旁的两父女,一愣一愣的。
少年的梦想,可真丰富。
他们不禁想,眼前的周忆尘,努力的想着出人头地,不会是只为了吃上一碗红烧肉吧?
没多久,村里人都来了。
那个负责报名的张先生与村长一起到来,二狗子等人壮着胆子,才亦步亦趋的走了过来。
村里有数的几个马夫,眉开眼笑赶着自家的马车缓缓而来,这一趟他们也能赚上不少。
原来,是要坐马车离开。
这马车也不是什么高档的马车,两个车轱辘,一块车板以及一匹马,就是一辆马车。
先去占个好位置。
路途遥远,舟车劳顿,免不得要睡个好觉,周忆尘如此想着,便率先的跳上了马车。
离别,总是伤感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