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贼喊捉贼露马脚(第2/3页)  真相收集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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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决定。

    醒来的时候闻到了鸡肉粥的香味,正在吐槽自己因为和李京呆久了,警惕性已经几乎消失殆尽的时候,郑敏在客厅喊我去吃饭。伸了个懒腰出去,郑敏昂看我昨天晚上对方在一起的可疑资料。“趁热把粥喝了吧,我盐放多了,有点咸。不过我去外面买了鸡蛋糕。”郑敏听见我的动静也没抬头。

    “你出去了?”我有些惊讶郑敏的随意性,我们不是要更为低调一些么?

    “别担心,李京一时半会儿找不过来,快去洗漱,别等粥凉了。”郑民采到了我的担心。

    吃早餐的时候我和郑敏说了自己的看法:“我看了之前收集到的资料,虽然报案人不同,之间也没有任何交集,但是除了一起案件以外,其他案件都是报案人再听见有人喊‘着火了’,确认发生火灾之后立刻报的警,商业区的报警人员一般是晚班的值班人员,住宅区的一般就是小区内的住户。基本上都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可疑点就是那个喊‘着火了’的人。这些案子都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基本上就是一些财产方面的损失,看收集来的现场报告应该是在火势并未扩大的时候就得到了有效控制。所以。”我吃掉了一个鸡蛋糕之后说道,“我认为是纵火犯在点火之后就马上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然后及时让别人将自己引发的大火扑灭。而对于唯一一起没有提到这种情况的是因为报案人听见了仓库后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跑去看的时候,发现有人在后面,正要追的时候发现仓库内的一些纸箱已经被烧着了,所以也就没再继续追,而是赶忙报了警。我之所以觉得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属于一个系列的,一方面是因为刚才我推测其他案子可能是纵火犯在纵火后‘贼喊捉贼’,而这次不幸被人发现而做的推测,另一方面,你看他和下一个我跳出来的案子的间隔时间,只有三个星期。这些案子的发生概率基本上都在每三到四个星期一起,也就是之间的间隔不会超过一个月,嫌犯就又会在这所城市引起一场火灾。另外,你看这些纵火地点,你将相对的两个火灾现场连线,让它们交叉汇合在一处。你发现了么,这些地点最后都会汇集到一个中心,对,离这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物霍吉尔饭店都不超过5公里的距离。”

    “反复性纵火犯?”郑敏挑眉问道。

    “有这个可能,但是需要找到先被纵火背后的驱动原因。”我喝掉了最后一口粥,和郑敏一起把碗收到厨房。“虽然从现有资料来看像是兴奋驱动型纵火犯,但是也确实像你说的一样有纵火癖的嫌疑。”

    “所以你认为是混合型的纵火犯。”郑敏打开了水龙头。

    我把碗和锅一起递了过去:“不过看样子倒是并非因为取乐才去放火。”

    “为什么这么说?”

    我想了想解释道:“从他提醒人报案这一点推测的,但是可以排除是密集型纵火犯,密集型纵火犯会在同一时间在多个地点纵火,比如在某个晚上会在公寓楼里面不同的楼层,甚至有的密集型纵火癖会将每一层都放火。但是,我们要找的嫌犯却没有这样的行为,虽然涉嫌参与多起纵火犯罪,但是并不是在同一天发生,而是有它们之间的间隔规律。而他会在自己放火后提醒别人引起火灾,说明他有明显的兴奋驱动型纵火的特征。比如,一般的兴奋驱动型纵火犯会在防火后选择一个可以安全观察救火过程的地点全程观看,或者混在人群中,甚至会参与到救火过程当中。他们选择这样的地点,或者让自己置身其中,是为了能够听到周围人对于火灾的评论,甚至从他们的家恐惧当中得到一种凌驾于别人的控制欲,释放自己内心潜在的压力。如果能够找到现场的照片,也许从照片或者录像里能发现经常混在人群里的常客。嫌犯纵火的区域分属于不同的下去,所以即使是出现在救火现场,如果是不同区域的消防队,也基本上认不出嫌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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