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嫌犯的目标变化(第1/3页)  真相收集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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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京听完我这样说,便有些着急的想我确认男人侄子的dna是否和17年前银行抢劫案所留下的dna样本相符。

    我给了李京确认的答案:“百分之百的相符,完全可以确定是本人。但是因为证据不足,我只能睡直接证据指向了他和当年的银行抢劫案有关,却不能说明他和其他案子也有关联。如果找不到更加有力的证据证明他和后面的连环抢劫谋杀案有关,那就只能以抢劫罪起诉他和他的同伙。我想没有证据的话,他也断然不会提起和承认当年他犯下的罪行。”

    李京把筷子放到桌上小桥状的筷架上,和刚才吃东西是漫不经心的态度不同,他现在非常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说说后来那几起抢劫谋杀案吧?”

    意识到他真的对案子产生了兴趣,我也就开始一边回忆,一边向他讲述后来那些残忍可怕的案情。因为一系列的连环抢劫杀人案其实并不是单独发生在一座城市,而是凶手在相邻的城市流窜作案,使用的凶器后来确认了是制枪厂丢失的7把猎枪。但是因为当时的条件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监控镜头,再加上有些案子是发生在当时的郊区,那里的安保措施也不是很完善,凶手作案的时候又戴着面具,所以关于嫌犯的画像也只是停留在身材方面和口音方面,并没有其他进展。当时因为涉及到死亡人数过多,我到现在为止查出来的死亡人数就有20多人,几乎他们到过的地方就没有手下留情地留下过活口。能为警方提供证明的也只是侥幸从谋杀中受重伤的受害者提供的一些口供,但是遗憾的是,即使是暂时侥幸逃离危险的受害者,也在最后因为伤势太重的原因最终还是在入院后不久呼吸衰竭死亡。所以,在最后几乎都是凭着再也查无对证的口供寻找嫌犯,所以进度一直很慢。但是,这一系列的抢劫谋杀案却在一年半以后突然就销声匿迹了,之后再也没发生过相似的案件,所以后来也没有更多的线索出现,这一系列的案子一直没有结案。但事实上,每年都会有人再去翻阅卷宗,因为手段太残忍,受害者太多,这一系列的案子从来都没有走出过警方的视线,每年都会有人想从那些旧的线索中发现什么,所以晓智在发现契合的dna后快速地找到当年发生的一系列案件,从而产生银行劫案和抢劫谋杀案为同一伙人所为的想法。

    具体说到后来的一些列抢劫杀人案,第一件案子发生在银行抢劫案过去不到2个月之后不久的一个周六的上午10点半,发生的地点是在一个住宅小区内。这座小区刚建成不久,在城市的边缘地区,当时因为周六还是工作日,所以小区里几乎没有什么人,按照扒手的一般逻辑来说,肯定是提前踩点找到空屋尽情行窃。但是,这伙人却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没有挑选无人的空屋,而是选择了在抢劫屋主的同时与当时的受害者直接接触,并且使用了暴力。按照一般逻辑,扒手入室行窃一般是不会携带武器的,而是倾向于在屋主突然返家的时候,在行窃的地方找武器,毕竟如果是自己携带武器的话,如果武器遗失在屋主家里,很容易就能侦破出扒手的身份和曾经停留的地点。但是很明显这伙人,是带着致命武器进入到小区,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伙人带着与其他扒手不一样的目的。

    “他们的目的根本不在于行窃,而是试验性地使用暴力。”李京听到这里插话进来,并且分析道,“携带枪支的意义就在于此,如归遇到受害者的反抗或妨碍的时候、可以对其使用暴力,所以目的是为了使用暴力,而非获取钱财。另一个可以说明这个结论的证据就是他们选择作案的地点,普通的住宅小区,而非金融机构这样资金充裕的地方。他们似乎并不看中会抢到多少资金,而是更多的看重他们在案件中做了什么,是否使用暴力。受害者家里应该是没有损失什么资金吧?”李京这样询问着我。

    我一边梳理着案情一边非常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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