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88章 捉刺猬(第1/3页)  后宫风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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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潜携子,登门问罪,鉴于姚大郎只是被打肿了脸,连牙齿都没磕断一颗,这样的斗殴行为在大周并不适合报官,通常只是私下解决,所以姚潜虽说闹了个气势汹汹,但并没有惊动官府,可就因为他闹得太过气势汹汹,对方惊动了官府,而且惊动的人甚至还是京兆尹。

    宇文盛入职政事堂,主持变法,不再适合继续担任京兆尹,如今这位京兆尹,也可以视为后族,因为他乃徐国公崔政的门生,而京兆崔将与京兆柳联姻已为众所周知,京兆尹亲自处理这等鸡毛蒜皮的纨绔斗殴事件,必然被姚潜视为后族的有意打压。

    京兆尹对于自己的小题大作,当然也有说法——

    纨绔于酒肆市坊争执,虽动拳脚,但未械斗,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官府可以不作理会,然而姚潜是登门寻衅,并且是聚众斗殴,这便是触犯律法的行为,涉事双方一为公侯一为士族,为防恶斗激化,京兆尹出面劝解倒也合情合理,毕竟涉事者身份均不普通,若单靠县令等属官,份量哪里足够罢止纠葛?

    可姚潜气势汹汹登门理论,又怎会因京兆尹的劝解忍气吞声?若他仅只是接受对方口头上的道歉便打道回府,又何必如此兴师动众?非但事与愿违,甚至更会造成大势已去威风不再的印象,眼睁睁看着半生经营的人势土崩瓦解,而且就算隐忍,也并不能保有平安富贵,姚潜不愿坐以待毙,他当然要强横到底,叫嚣着要让动手的纨绔出来,负荆跪地,受三百鞭打,他才答应一笔勾销。

    三百鞭,若下重手,那纨绔必定重伤,甚至可能亡于鞭下。

    京兆尹当然不会认同,被姚潜的气焰激发愤慨,话说道:“贵府大郎,常与人因口舌之争便拳脚相殴,该当多少鞭责?”

    事件到了后来,演变成姚潜与京兆尹之间的争执,虽说因为金吾卫及时到场,姚潜到底不敢鼓动家人壮仆械斗,最终也只能忍气吞声而归,但勋国公嚣张的气焰却在数日之间,便使市井皆闻。

    那些曾在姚大郎拳脚之下吃亏的纨绔之徒,眼见着有望报仇血恨,当然会不遗余力推波助澜,巴不得姚氏父子就此遗臭万年,成为千夫所指。

    于是市井之中,逐渐流传开一首童谣。

    “勋国公,好威风,侍强敢斥京兆公,未知相继失燕赵,节节败退丢甘州,凭何无罪反居功?月耗洗浴十万钱,马草堆填大明宫,石崇王恺若有知,亦当羞愧掩面走。”

    有一段时间,市井酒肆津津乐道,尽是姚潜的成事不足,以及与成事不足毫不相称的富贵显赫,关于姚氏一门穷奢极侈的生活,被夸大十倍渲染,勋国公府一时成为千夫所指众矢之的,但不甘寂寞的姚氏子弟,仍然日日出没于酒肆青楼,当闻物议,屡生争执,甚至针对质疑,吼出“非我姚家父子,燕赵岂复?营州岂复?潘逆岂平?”之语,这不仅坐实横行霸道的指控,而且还授人话柄——

    燕赵得复、营州得复、潘逆受诛,这明明是当今圣上以及燕国公部军士的功劳,与姚家何干?姚家竟敢贪天之功居为己有,如此寡廉鲜耻、卑鄙龌龊简直闻所未闻。

    终于有御史言官具奏弹劾,列举姚潜多项疏错,主张朝廷重惩,以平臣民怨愤。

    谢饶平早闻碎语,知道太后与姚潜间的风流韵事,虽说深恨姚潜贪婪无耻,然做为太后的死忠,他当然也明白在此艰难时刻不能自相残杀的道理,与韦元平力保姚潜,认为御史乃空口无凭,姚潜并没有行为违律之恶,不应受惩,然而这时的政事堂,已经不再受谢、韦二人主导掌控,有更多人主张惩处姚潜,以正朝纲,几番争论不决,理当上呈天听,报天子决断。

    贺烨质问谢、韦二相:“尔等认为,我大周律条,唯仗势欺民、贪赃枉法才该惩治?姚氏子弟,仗着出身公府,屡屡寻衅滋事殴斗伤人便不算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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