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神经僵尸(第1/4页)  僵尸在左神在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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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定了三人的同居关系后,顾知夏书写了一份同居条例挂在客厅背景墙上。而整个条例只有一条:在家里不许装神弄鬼。要不然顾知夏立马悬梁自尽!为了能安稳的度过这三年,其他二人勉为其难的接受了。

    鉴于新任土地公陶青舅舅这毕生心血:阁楼差不多损毁完毕,而司马胤出了买房钱,那么最后决定由李牧出钱将房子重新修整,顾知夏嘛,作为身份贵重不可有一丝闪失的清虚桃花女,自然就是坐在阳台上喝个茶啊监个工啊等待入住新居。

    经过十天的修整,房子终于恢复了原样,并且重新做了布置,司马胤和顾知夏做了门对门的邻居,而李牧因为经济情况在这所房子里没有过多的话语权住在了另外隔出来的小单间里。

    我就说否极泰来,人不会总是倒霉的,顾知夏发了条朋友圈后才想起来忘了传照片,不跟同事晒一晒自己的新居简直不能压抑这颗膨胀的心。打开相机,先对着房间各处拍了拍,然后选定角度,打开美颜功能,自拍。

    当顾知夏一张寡淡又有些蜡黄的脸进入手机屏幕后,司马胤坐在不远处忽然说声了“呀?”,一个转身人便来到了顾知夏身边,顾知夏被吓了一跳,手一哆嗦将手机甩了出去,司马胤将手机接住,学着顾知夏之前的动作,竟然在屏幕里看到了唇红齿白的自己,不禁像是打开了新的天地一般,露出地主家傻儿子一般的笑脸,惊奇道:“哎呀,哎呀,你看,把我照的更好看了,这太神奇了,太神奇了,这是什么?”

    顾知夏双臂环在胸前,一脸不悦道:“你的表现能不能不要这么浮夸?能不能保持一下千年僵尸的高冷感?”

    司马胤却不在意,不停对着镜头做些诡异的表情和动作,当一不小心点出了两只萌萌哒的小耳朵后更是玩儿的停不下来。

    这是李牧刚好从卧室出来,便看到与自己相杀千年的司马胤嘟着嘴瞪着眼认真拍照的样子,简直要喷出半斤老血,难道自己真是劫中命?想想这几千年来为了将司马胤封印受了多少磨难,可恨的居然是: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根本无法将他杀死,而现在,这个快五千年的祸害在干什么?嘟嘴卖萌吗?

    见李牧出来,顾知夏忙说:“你出来的正好,我这满身的热血给你抽一碗,赶紧弄死他。”

    “不到五千年,你的血没有半点儿用处。”李牧绝望道。

    就在两人说话的空档,司马胤捧着手机来到二人对面,将手机高高举起,说道:“来来来,咱们一起来一张,放羊的你笑一笑,我给你找一个小羊耳朵啊。”

    李牧本就生得白白净净,在美颜相机的镜头下更是显得呆萌可爱,虽然一脸怨气但是却别有一番可爱劲头,连顾知夏看了一眼屏幕都忍不住说道:“李牧,你还挺萌啊。”

    再看屏幕里的李牧,两只眼睛险些要瞪了出来,一张脸气鼓鼓地皱成一团。司马胤和顾知夏知趣地悄悄溜到一边,乖乖坐到沙发上,不再多言一句。

    司马胤过足了自拍瘾后又缠着顾知夏说些新鲜东西,找些新鲜事来。这一世自己醒的比李牧晚了些,所以在李牧已经当上警察融入了社会之后自己还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今天刚解锁了手机这一项目,接下来还要顾知夏带领他慢慢来。

    二人邀请李牧共同去逛街,主要是司马胤需要拥有一部自己的手机,李牧自然不会去,况且就在不久前李牧的手机响了,是警察局里打来的电话,别看只是一个辅岗的职务,李牧却十分看重。司马胤不去强求,毕竟还有三年的时光,总不能天天腻在一起吧,几千年了,早就审美疲劳了。

    更何况,这个世界似乎比之前的每一世都要有趣。

    不过,不过不过。

    “这么晒的天你确定要打着这把烧烤摊的巨无霸黑伞去逛街?”顾知夏其实在第一次见到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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