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几封情书(第2/3页)  夜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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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双河镇的事情该画一个句号了。甚至为了双河镇的稳定,上级不得不在明知于志华这个人有问题的情况下,依然要将他的死亡定性为:因公务繁忙,疲劳驾驶出车祸而死。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无奈的选择,也是一个苦涩的选择。话又说回来,无论哪一级政府也不想看到自己刚刚任命的官员是一名处心机虑的杀人犯和黑社会组织的头目,甚至是一起造成多人死伤的大乱局的制造者。

    再次,刘处长他们在于志华死后还专门就催眠犯罪定性的问题,派人访问了京城著名的催眠专家。按照专家的说法,利用催眠诱导人去犯罪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界定该犯罪的处理方式。

    而按照国际上公认的观点,利用催眠他人实施犯罪一般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被催眠者无动于衷,第二,被催眠者立刻从催眠状态恢复过来。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实际上,人的思想意识是个很复杂的过程。被催眠者之所以能够听从催眠师的指令,是因为他相信听从指令很安全,不会造成麻烦,所以放任了这种结果。但当催眠师有过分要求时,人的意识中的本能防御模块就会被启动,会立刻让人从专注状态进入警觉状态,造成催眠效果消失。因此,被催眠杀人在技术上是不成立的。

    至于雷进是被于志华实施了催眠后杀人的事情,实际上是一种极特殊的情况。那就是雷进的意识中早已经拥有了杀人的动机,并且预谋了杀人的过程,只不过畏惧杀人的后果而一直未敢实施罢了。在这种情况下,于志华利用催眠释放了雷进的杀人动机,而雷进也在潜意识中非常配合的完成了从预谋到实施杀人犯罪的全过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刘处长在于志华死后重新审问了雷进。雷进也承认了他预谋杀人的全过程,而且在杀人过程中实施得很顺利,直到老四用怀孕为由求饶时,雷进才算完全清醒。而在此之后,雷进仍然选择杀掉了老三两口,主观故意的杀人特性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楚。

    不仅如此,雷进还承认十年前他在于志华哥哥的汽修厂工作,因贪图下河营个别黑社会分子的财物,向对方提供了于志华哥哥等人运送一批矿石的具体路线、押运的人数、武器和时间等重要信息,最终直接导致了十四人死亡的重大事件。从这方面来说,雷进也是当年那起案件的同谋,于志华最后选择他作为报复的对象也并非无的放矢。

    现在雷进已经承认自己有罪,他现在只想快点审判完毕,好让自己彻底的解脱,已经不做他想了。

    双河镇的事情已经进入了尾声,各方都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众人其实都已经知道了结果的结果。

    半个月后,双河镇系列杀人、伤害、纵火案在双河镇电影院公开审判。以雷进为首的多名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纵火等重犯被判处死刑,多达数十人被处判处无期、二十年有期徒刑、直至缓刑的刑罚。

    法庭宣判结束后,数名死刑犯不服判决选择上诉。但仅仅在两天后,他们的二审宣判结果也出来了——维持原判,立即执行。

    在元旦前夕的某一天,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雷进等人被押上了刑场。

    三天后,特警团各部陆续撤回驻地,双河镇事件终于落下尘埃。

    双河镇事件不是什么大-麻烦,特警团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受到什么损伤,但战士们心理上的疲惫却是难免的。在一个如同桶般的地方,笑不敢笑,说不敢说,时时处处都要留意的环境里生活了近两个月之久,战士们的神经都要绷断了。

    全团战士们一回驻地,就被放了个大假。不轮值的战士们都可以轮流请假外出,不管是逛街,吃饭,还是购物,只要不惹祸也不会有人管你。只要不让警备区的纠察逮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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