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八章 母系社会(第1/3页)  来自博物馆的秘境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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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系社会又称母系氏族制社会,即建立在母系血缘关系上的社会组织,是按母系计算世系血统和继承财产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会的第一阶段,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类体质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早期母系氏族就有自己的语言c名称,同一氏族有共同的血缘,崇拜共同的先始,氏族成员生前共同生活,死后葬于共同的氏族墓地,终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婚姻形式在早期是群婚,后期实行外婚制,夫妻分居在各自的母系氏族中,婚姻生活采取丈夫走访妻子的形式,子女从母居,属母方氏族,世系和财产继承从母系计,到了母系氏族繁荣期,由于对偶婚的出现和逐步巩固,丈夫迁到妻方氏族从妻居。

    母系氏族的建立比其前人的进化方式有了质的发展,但是比起类人猿更随机c更简单的原始群来说,组织化程度更复杂和更稳定,人类有了相对安定的生存环境母系氏族社会的初期,生产力水平仍然十分低下,他们面临严峻的环境,氏族是人类向自然界谋求生存的依靠,人类的生产活动是采集c狩猎和捕鱼依然必须集体进行,否则就不能有效地抵御野兽c饥饿和疾病的威胁,他们还没有私有财产观念,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是氏族的宗旨。

    原始人群阶段过渡为母系氏族社会,是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推动下完成的,山顶洞人使用的劳动工具中有骨针,装饰品有钻孔的小石珠c砾石和青鱼上眼骨等,这说明山顶洞人人开始掌握了钻孔技术,因而很可能使用了比前人进步的石制工具,山顶洞人除在居住地区附近采集和渔猎外,活动范围又有所扩大,他们获取的食物中有海蚶,这说明山顶洞人的足迹已达渤海湾一带,与大自然的斗争能力有所提高。

    血缘内婚制向氏族外婚制的转化是社会性质变革的关键,原始人的血缘家族,经过几代繁衍之后,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引起食物来源匮乏,生活受到影响,因而必然分裂出新的血缘家族,新的血缘家族依然施行内部的血缘婚,内婚制虽然能保持原始人群的相对稳定,但婚配的男女之间血缘关系太近,当繁育的后代易患先天性疾病,或体质不良,智力低下,与自然界抗衡的能力因而减弱,如《左传》所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内婚制在人类历上延续的时间甚长,这正是原始人群阶段生产力发展缓慢的症结所在。

    内婚制对人类进化的危害极大,其严重后果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血缘家族的分裂,不断产生新的血缘家族,这些血缘家族之间仍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血缘家族的男女之间也难免发生婚配现象,人们逐渐发现,各血缘家族之间男女通婚所生子女,无论在体能和智力上多优于同一血缘家族男女婚配所生子女,人们终于觉悟到,婚配男女的血缘关系越远,生育的子女越强健,由于传统观念强大的影响,内婚制向族外婚的转变是十分缓慢的,开始,只排除血缘最近的同胞兄弟姐妹间的婚配,以后又排除血缘较近的旁系兄弟姊妹间的婚配,最后,血缘家族内的男女,不论是否同辈皆禁止婚配,这样,一个内部不能婚配的血缘亲属集团,氏族便产生了。

    族外婚,就是一个氏族的一群兄弟和另一个氏族的一群姊妹之间的交互群婚,男子外婚到另一氏族,死后埋在本氏族的公共墓地里,这种婚姻关系虽然还不稳固,但毕竟使氏族明显有别于过去的血缘家族,在这种群婚的形态下,子女仍然是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氏族成员的世系也只能根据母系的血统来决定。同一始母祖生下的若干后代,便形成为一个氏族,母系血统是维系氏族存在的纽带,氏族扩大之后,再分离开来,另建立新氏族,彼此通婚的氏族则组成部落。

    古代的风俗中仍残留母系氏族社会初期的族外群婚痕迹,这种群婚多是以野合形式进行的,《周礼·地官司徒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贵州通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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