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章(第1/3页)  奥古斯都之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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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队长兴高采烈的前头领路,时不时扭头看一眼云纹麋鹿,脸上堆满了笑容。

    不一会儿,队伍抵达峡谷小径入口。

    小队长抬头冲峭壁喊:“煽风点火杀人夜。”

    队伍停在入口处。

    “润物无声潜入时。”

    峭壁上的暗哨回了一句,朝身后一挥手放行。

    “今天弄到个大宝贝,”小队长显然认识壁上暗哨,炫耀道:“云纹麋鹿,回头请你喝两壶。哈哈”

    “我草,真是云纹麋鹿!”

    峭壁上的暗哨发出惊叫,蠢蠢欲动,最终还是按耐住好奇,坚守岗位,血手团长严令,若是敢放进去一只蚊子,就杀了他。

    进入狭窄的峡谷小径,陆陆续续碰到几只巡逻队,对这担架上的云纹麋鹿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小队长借机炫耀光荣战绩,凭借勇气和机智如何战胜云纹麋鹿,引得众人大肆吹捧。

    “血手老大呢?”小队长急于在血手面前表现一番。

    “血手老大带队进入千蛇峡谷深处,那个小娘们真能跑,到现在还没抓住。”

    “不过团长已经找到线索,说不定抓住了。”

    秦风听到前半句,松了半口气,证明艾琳少城主还活着。而后半句,让他整颗心悬了起来。

    罗煞佣兵团团长血手是资深铂金战士,落入他手中,把紫电魔豹放出来也救不回来。

    他强忍破腹而出的冲动,恨不打现在去救艾琳少城主。渐渐冷静,等待云纹麋鹿尸体停下。

    小队长大声招呼道:“放团长帐篷。”

    大火下仅剩的帐篷自然成了血手的窝,孤单的耸立在峡谷小径出口。

    伴随落地的声音,云纹麋鹿尸体被安放在帐篷。

    秦风耳朵贴着肚皮聆听,足足十分钟听不到一丝声响。

    云纹麋鹿屁股突然伸出一只血手,接着是另一只。双手落地奋力一扯,露出一个湿漉漉的血腥脑袋。

    秦风快速扫了一眼四周,没人,松了一口气。

    他的下半身如泥鳅般滑出,身体湿漉漉的沾满鲜血。

    云纹麋鹿的肚子瘪下去,安详的躺在担架上。

    “托老兄的福,”秦风快速清理污秽,从箱子里翻出一套衣服,迅速套上:“云纹兄,我一定好好对待你的小崽子。”

    清理干净地上的血迹,秦风挑了一件武器架上的尖头单刃厚背长刀,以铁匠专业目光,这是一柄精锐级兵器,价值不菲,战斗力不遑多让。血手打家劫舍,掠夺无数,而独独此刀能入其法眼,足见此刀不同寻常。

    单边厚背长刃,长一米二,柄长三十厘米,重达一百多斤,剑柄处刻有‘冷冽’二字。通体雪白明亮,宛若雪中之刃,寒光闪闪。

    血手的身材比秦风魁梧得多,衣服宽松,不得体。

    秦风索性割掉袖子和半截裤子,赤脚行走。以其铜皮的防御力,一般荆棘倒破不得皮肤,伤不到肉体。

    身负冷冽长刀,秦风一撩帐帘,闪身串出。

    血手严令手下防范峡谷小径入口,避免再次被偷袭。有口令才能出入,可谓是严防死守。

    有重点防守,自然有被忽略的地方。

    血手恐怕想不到帐篷成为潜入的突破口。

    秦风非常顺利,起初还小心翼翼,走了三四百米,愣是没看到一个人影。伴随他拐过一块石头,视野豁然开朗,是一片野草疯长的谷中平原。

    “千蛇峡谷!”

    秦风激动万分,双拳紧握。突然,他心有所指,仿佛指南针受到北极的召唤,指向北方。

    他掀起左臂半截袖子,之前时隐时现的专属守护骑士徽章烙印非常明显。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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