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弯淡白的月牙斜挂在天边,满天星斗默默地眨巴着眼睛冻结在昏暗的穹隆上,温存地闪着清洌的光。
燕王府!
罗成慢慢的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这些天他身子有些虚弱,时常昏迷不醒,也许还是未适应这副皮囊吧!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潜伏在这皮囊深处的灵魂,却是个在一千四百年后经历过生死考验的特种兵。
他曾经追拿过很多亡命徒,也曾经破获过很多走私贩毒,生为一个和平年代的军人,他的手上却并没少沾染鲜血。
除暴安良!
惩恶扬善!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兵王。
可是一次意外的失手,原以为自己死了,可是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来到了一千多年前的隋朝末年!
尤其让他感到郁闷不已的是穿越之后居然会成为燕王府的小侯爷——
罗成!
对于历史演义中的罗成,他还是很清楚的,对于自己的这这副皮囊,他还是很愿意的接受的。
尤其是这副样貌,果然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团粉,如果放在一千多年之后的自己那个时代,比小鲜肉还要水嫩!
可是在他俊俏的外表之下,埋藏着一颗躁动的心!
既来之!
则安之!
如何在这片乱世之中建功立业,立于不败之地?
毕竟他清楚的知道今后罗成的下场——
万箭穿心而亡!
自从他知道自己崭新身份的那一刻,他就在心里告诫自己,绝对不会让历史的悲剧重演。
“少爷,你醒了!”
罗成抬起头看向了说话之人,这些天与他谈天说地也算是认识了,这人叫张公瑾,三十三岁,是一个文武全才,在父亲手下四品旗牌长。
“公瑾兄,我父亲呢?”
罗成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
“这这!”
张公瑾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似乎有难言之隐。
罗成剑眉一皱,不禁问道:“公瑾兄,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小侯爷,辽部察哈合台带领辽军一万人,入侵燕门关抢掠,老爷带领燕云十八骑已经去迎敌了!“
张公瑾神色紧张的说道。
“什么?!”
罗成听后一惊,随后翻出自己的铠甲,要去迎战。
“少爷,你干什么?”
张公瑾惊愕的问道。
“我要去助父亲一臂之力!”
说话之间,罗成已经穿上将袍,外罩鱼鳞铠甲,戴上银冠!
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父亲现在何处?”
罗成拿起五钩神飞亮银枪,着急的问道。
“雁门关的城外!”
张公瑾怔在原地说道。
罗成没有再多说一句话,抬腿就往外走。
快步走到马棚旁,解开绳子,翻身上马!
张公瑾这才清醒过来,看来少爷真的要去,他才十七岁,就这么上战场了,如有闪失,这可怎么得了。
可是——
箭在弦上!
不得不发!
在张公瑾苦苦劝说之下,罗成毅然决然的骑马向雁门关而去。
一人一马!
白马银枪!
这个时候,他为什么要单刀赴会呢?
因为他毕竟是后世之人,对于这一段历史还是很了解的。
尤其是对于父亲手中的王牌部队——
燕云十八骑!
自己的灵魂曾经是特种兵,可是在特种兵培训的第一天,当时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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