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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锦杰老婆下葬后下了一下午和一晚上的雨,哪哪都很潮湿,还好逢圩那天天晴,干爽了一些,不过下雨天并没有减少人们对逢圩的热情。

    这圩的吃食是在霍希媛家做的,有绿豆粥、韭菜馅饼、艾叶米粿、粢饭团,其中粢饭团是霍希媛的提议。

    在这里,面比米贵,白面是最贵的,加上南方人喜欢吃米食,霍希媛觉得可以增加一些米食,降低成本,提高销量。

    刚好二十五号早上,唐氏煮了红米红枣粥,让霍希媛想起了和家人去井冈山旅游时吃的红米饭、南瓜粥。

    红米饭和南瓜粥算不得什么人间美味,只因红军而闻名,让去到井冈山的游客都要吃上一碗,当然游客们不可能只吃红米饭和南瓜汤,自然要点些其它的菜。

    这里虽有圣陵,可交通不便,远到而来的游客没几个,做的都是熟客生意,生意要想做大,自然是要走出去的。

    要想走出去、走的远,除了资金,更重要是要有招牌和特色,而这个招牌不能做成沙县小吃,虽遍地开花,确是人人能开,更应该参照永和大王的模式经营。

    现在家里每圩都会去圩上卖吃食,并且每圩都换着花样做,客人们也都知道这里每圩都有吃食卖,口碑是有了,只是还没有树立自家的“招牌”和“招牌菜”,目前家人也没有这个概念。

    没有自己的品牌,是典型的小本经营,可复制性太强,不利于长远发展。

    如果只是一个人摆摊,可以单纯卖混沌或汤圆,如果只是夫妻搭档,卖个两三样也可以把小日子过好,可现在是两家人在摆摊,虽说比大部分村民收入高,但这样的投入应该获得更高的利润。

    如今,朝廷趋于稳定,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厨艺好又聪明的人也很多,这样的经营模式和食谱很容易被模仿,这圩就有一个妇人拎了一桶豆腐花在卖,人家成本更低,碗还更大,早早就卖了回去了,说不定下圩挑一担过来卖了。

    曾氏也说过,前年卖猪肉的还只有一家,现在都有三家了,三家人并不都是本本份份地做生意,年前就因为抢顾客的事大打出手了一场。

    卖杂货的也是,以前就霍希芸一家摆摊卖,生意很好,自从对面开了家杂货铺后,生意就没以前好了,年轻人更喜欢去杂货铺买,因为老板和老板娘也是年轻人。

    当然,继续摆摊也不是不可以,这么多年的积累,老客户也不少。

    家里人也不是没有思考和完全不变,一方面,自从霍锦雯嫁到县城后,两家人每个季度都会抽时间去县城看看有没有新花样;另一方面,自己家每天都做饭,四位妇人也经常做不同的尝试和搭配。

    但是,如果家里一直都这样小打小闹下去,最终的结果无非就两个:一是继续摆摊赚点小钱,二是从竞争中退出——收摊。

    具体怎么经营,霍希媛也没有主意,毕竟,在现代,她自己和家人都不是生意人,她也从不相信老天会因为她是穿过来的,给了她一条生路后还会给她配个无所不能的金手指和九条命,很多小说里不也写了,穿过来的炮灰一点都不少,她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希望不要被淹死,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人的天性是“懒惰”的,大部分人并不想改变现状,喜欢随大溜,每天看似努力的活着实则得过且过,也不愿意尝试新事物,即便尝试了,遇挫后也喜欢放弃,如此这般,恶性循环,在不喜欢的人生里越陷越深……譬如上一世的她……连地球运转都有惯性,人要改变自身的“惯性”是不可能的,最重要可能就是顺势而为吧。

    人的天性里又藏着一个“冒险家”,的确,她没有金手指,不像很多女主一样自带光环,但她还小,她可以训练自己,不停地训练,努力努力再努力,除了读书、识字、学技能外,她更应该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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