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喝野兽的生血,但从不吃人肉,更不会残杀手无寸铁的妇孺。”
“很不幸,我们不会去做,也不屑去做的事情,你们全做了。你们就是一群野兽,让我向野兽屈服,变成和你们一样野蛮残忍,很可惜,我做不到。”
“哦,这样说话就没意思了,你有没想过被俘的儿子?”蛮使不满道。
她充满倔强的眼神一黯,微微低下头,沉思片刻,随即白发苍苍的头颅一昂,她有些悲哀有些讽刺的说:“落入你们手中还有什么好说,难道我苦苦哀求,你们就会放了他?去砍下他的头,吃掉他的肉就是,从被俘的那一刻我已当他是死人。”
蛮族使者转身,那边有一群人举起刀狠狠砍下,四十几颗人头落地。
蛮使刚离开,王凉琴拂开额前几缕凌乱的白发,收拢在脑后,似乎等下进行的紧紧是日常梳洗,而不是铁血杀戮。
“我丈夫以前被蛮狗砍伤过,前天终于熬不过去离世了;今天大儿子也被蛮狗砍了头,我们早与蛮狗仇深似海不共戴天。族人们,你们平时取一个敌人首级,可以有几两到十两不等的赏银,今天统统是二十两!”她苍老的脸上流下两行浑浊的泪。
“头人,赏银之事休要提起,谁家都有儿郎丧命于蛮狗之手,这是为我们自己而战。”有人喊道。
“奋战至死,族人们,捅死蛮狗!”
此处不是理想的骑兵作战地形,大片齐膝深的青草覆盖着原野,官道的路又不宽,骑兵不好全面冲锋,若不是想抓住公主这么重要的人物,蛮骑甚至想撤走。但路本是踏出来的,长生天的儿女又岂受地形限制,千夫长心想。
“冲锋”千夫长下令道。蛮骑排成五十列开始攻击,他们用脚控马,双手拿弓射击。成片的青草被战马踏倒,成群的箭矢飞舞。
不时有人中箭,尽管乌枪兵举起了盾牌,还是有些防护不到的地方,有的被射中脚,有的被射中手,但只要没有彻底丧失战斗力,没人会退出。
三波箭雨后,蛮骑冲进了密集的枪阵,一匹匹战马如同海里的大鱼冲向坚硬的珊瑚礁石阵,用血肉趟开一条条路。
蛮骑中有一猛将手持大锤,所到之处无一合之敌,东锤西砸,以一己之力搅乱五个十人阵,即便战马被枪刺死,仍步行前冲勇猛如斯。蛮骑受其鼓舞,士气大振,乌枪兵抵挡的十分艰难。
猛将举锤正打开一个乌枪兵的脑袋,突然一人持刀劈来,他收锤不及,侧步躲开。那人步步紧逼,一刀快似一刀,他连连后退,突地脚下踩到一具软绵绵的尸体,身体一歪。他反应及时,挥锤反击,那人一矮身躲过,刀子刺进他的胸膛,他那一锤只打落了对手的头盔,一头白发露了出来,是王良琴。
猛将残存的意识闪过无数惊讶:怎么可能,我竟死在一个老妇人手里。
黑暗潮水般淹没了他。
乌枪兵对抗骑兵竟然不落下风,让准备撒丫子跑路的平民大吃一惊。箭雨射来,他们举盾挡箭,动作整齐迅速,让人叹为观止。战马冲来时,拿四米长的重枪顶住最前,后面更是长枪如林。
他们视死如归,根本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只要没死,连倒下的重伤员也爬行着给予附近的敌人一击。
史可奇细心的观察到: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枪阵,竟是由两百个十人队组成。
每队接敌时是三三四阵型,被突破后或打散会就近围成一个小圈,紧凑而严密。那么多兵居然没有一个害怕逃命的,真不知道王凉琴如何做到,这是一支哀兵。
男头人才死,全军先憋着一股悲伤之气急行军三百里,到达战场后,闻之探路前锋覆灭,少头人又死,女头人白发送黑发人,这股气势顿时变成悲壮之气。
史可奇心底不可抑制的冒出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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