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九章:司法正义与私人正义(提线木偶20)(第2/2页)  诡秘事件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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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

    可侦探这一行的初心,有些复杂。所以从来没业内人士说当侦探不能忘了初心。

    侦探行业本身,就是灰色的。所谓的初心在这种灰色行业不好定义,没法做到像“医生的初心就是救人”一样张口就来。

    侦探是有天职的,那就是找出真相。然而初心,真的没有什么较为统一的标志。

    非要说的话,侦探们更倾向于将自己行业的初心比作一杆天秤。

    天秤名为真相。这意味着只有找出了作为必要条件的真相,才能开始将其作为载体,往两边的托盘放东西。

    而这两边的托盘,皆为“正义”。

    不同的地方是一个,名为“司法正义”。

    而另一个,名为“私人正义”。

    这杆天秤两边的砝码,要放多少全看侦探个人。

    可无论哪一种过度倾斜,都将造成极端。

    一切,都建立在侦探洞察真相后。

    那么所谓司法正义,自然指的是以司法角度处理问题,将犯人交给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彻底倾向司法正义的结果,便是不分案件具体情况,不考虑任何理由,一定将犯人绳之以法,维护司法尊严。

    而私人正义,则看侦探个人认为什么是正义。

    有些侦探的私人正义,就是司法正义。因此私人正义的托盘上,就不会有砝码存在。

    而有些侦探,则有些不同的观点。他们在面对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案件时,可能会视犯人的动机是否值得同情、被害人是否罪大恶极等综合因素来做自己的考量,从而站在犯人一边,放弃离开,不揭穿他的所作所为。

    侦探该不该放走犯人——这个话题拿出去公开讨论,得到的结论当然是“不该”了。侦探们原则上是不能这么做的。

    任何情况下,都不该公开宣扬放走犯人的想法。即便这么做过的侦探也会默不作声,将此事作为永远的秘密。

    可有一件事,是非常明确的。

    完全倾向于司法正义,没有任何问题。这是理所应当的。

    可完全倾向于私人正义,一旦侦探的道德感较为模糊,那么可能催生相当可怕的后果,甚至践踏了司法界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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