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人都有些不习惯,王朝阳在绿洲人眼中可是出了名的闲不住,一天到晚都在忙,更何况如今的王朝阳是绿洲上的一把手,主心骨呢。
王朝阳像一只紧绷的弦突然断掉了,过了不多久,王朝阳忽地发起烧来,体内的火毒再次暴走,像是要把王朝阳的身体彻底的烤熟,王朝阳双目赤红,开始时痛的翻来覆去,后来王朝阳彻底昏死过去,躺在床上高烧不退,屋棚里的温度都比太阳炙烤的沙漠温度高,每天只喝一点水,林老头把馒头泡在水里捣成糊糊,喂王朝阳一点,绿洲上的人都以为王朝阳要死了都开始准备后事,然而忽地有一天,王朝阳的烧如同来的时候一般,奇怪的退烧了,他睁开眼把半个月的粮食都吃完了。这次火毒暴走持续了整整四十九天。
发烧好了没多久,王朝阳嗜睡,每日总感觉睡不醒,一天有多半天的时候在睡觉,剩下除去吃喝拉撒的时间,王朝阳在发呆,人们都以为曾经那个朝气蓬勃的少年烧糊涂了。除了嗜睡之外,王朝阳总感觉吃不饱,幸好绿洲上人们现在囤积了自己的粮仓,王朝阳每天要吃掉十斤肉,喝掉十斤的仙人掌酒水,刚开始还好,毕竟他昏迷了四十九天,该补一补,但是王朝阳每天的胃口都是这么大,十多天都是这样子,这让绿洲上的人们苦不堪言,照这样下去,王朝阳就会把刚刚起步的绿洲吃回解放前。
人们和林老头商量,想让林老头去劝劝王朝阳,林老头叹口气:
“随他去吧,没人能管的了他。”
如此这般又过了大半个月,粮仓已经见底,酒水也已喝光,种植的粮食也青黄不接,养殖的猪崽子和小鸡正在长肉,实在是没得吃了,绿洲上的拥护王朝阳的人们都解散了,各干各的。
眼看大好的局面就要毁在王朝阳手中。
王朝阳忽地又成了正常人了,抓紧时间励精图治,百废俱兴。但是人们看的出来王朝阳的心思不如从前那样了,他常常捧着酒壶去看大漠的日落,一坐就坐到大半夜,身上少了很多的锐气。
“你为什么喝酒呢?”
“不喝酒还有什么乐趣呢?”
林老头抓耳挠腮
“不错有老夫的风范,但是你年纪还小,喝酒要适度,俗话说的好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你两年辛辛苦苦打下的基础,别用几天的时间毁掉了。”
“为什么好一件事很难,做坏一件事却很简单?”
王朝阳啜一口仙人掌酒,突然耳畔响起林絮说过的一句话,王朝阳喃喃道:
“这世界原本是没有道理的。”
“这话有道理,就冲这句话喝一个。”
“刚才还劝我少喝酒,你比女人还善变。”
“小家伙你懂女人,哈哈哈。”
王朝阳一时语塞,跟绿洲上这帮人厮混久了,潜移默化,总把别人说过的话拿过来说的冠冕堂皇,好似就应该是这样的,这就是人文的影响力?王朝阳举起酒壶和林老头碰了一下。
身后落日熔金,金橘黄色的夕阳一点点沉入地平线,沙海里鳞光闪闪,天边的云古朴原始,让人错以为这是在蛮荒大陆。
不几日,王朝阳又病了,这次的病是从胸口开始的,撕心裂肺的疼痛感。王朝阳疼的在床上打滚,把上半身的衣服扯了个稀烂,他忽地看到胸口的皮肤下有白色的根状物在蠕动,细若游丝,饶不是仔细看王朝阳还真觉察不到,王朝阳顺着这些根状物找去,见胸口肉中裹着一粒黑色的痣,而这颗痣王朝阳原来从来没有见过。
“这是?”
王朝阳伸手去摸,却被一股大力弹开,在种子周围有一道无形的屏障,王朝阳仔细辨认,那黑色的痣似乎是前些日子消失的通天树种子。王朝阳大惊失色:
“通天树种子怎么长在我胸口的皮肤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