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000年,世界发生了剧变,被让为是科幻的产物,都变成了事实。
时间飞逝,现在是公元3218年。
一个月黑风高夜的夜晚,一个裹着粗布灰衣的男子,独自走在荒原上。这是个二十出头的男轻年,但他身上有着一种和年龄不相相符的沧桑,眼神中透露着一丝绝望,又有些挣扎。像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眼角竟泛起了泪花。叹了口气,将一切都吞到肚子里。自己注定就是个孤独的人。
他就是丁宇,江南人。父母都是江南政府的科研人员,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衣食无忧。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带走了他的父母。也让他平静的生活,起了无尽的波澜。
不知走了多久,丁宇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残破的小镇。
丁宇拖着麻木的双腿,走了进去。百年前,这个镇子还是十分昌盛的。可现在这个镇子就好像它的名字“落日”。已经到了日薄西山的时候。
丁宇走在路上,突然闻到了一股血腥的恶臭。丁宇瞟了过去一眼,只见一只一米多高的黑色变异斗牛犬,它的身上有几道狰狞的伤口,但都以结痂,它正在撕咬着地上的一块大碎肉。依稀可以看出一些人型,斗牛犬嗅了嗅,回头看到丁宇,作为一只变异犬它的危机感是很敏锐的。立刻停下了进食,警惕的看着丁宇。它想撒腿就跑,可为了眼前的食物它不能走。
丁宇收回目光,继续向前。斗牛犬像是松了一口气,叼起一大块肉,向一个黑色的巷子跑去。
巷子里,一个垃圾桶旁边正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不知道是为什么他的右脚小腿是空的,:“小黑子,真棒!又给我带好吃的回来了。”老头拿起一块肉就往嘴里噻。他看到斗牛犬身上的血痂,眼角泛起了泪花,:“小黑子,你怎么受伤了。”斗牛犬轻声吠了几声,像是在说我没事。老头将狗头拥入怀中轻轻抚摸着。
看到斗牛犬走了,一个中年妇女,拿出几盘水,要将地上的血迹冲掉。嘴上还骂:“好死不死的,偏偏死在我家门口。真晦气。”
丁宇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小镇了,几乎每过几个月都会来一次小镇。不是为别的就是为了眼前的酒馆,这里可以说是小镇上最热闹的地方了。
凡登酒馆是这片荒原小镇唯一的情报中心,经常会有赏金猎人出来打听情报。愿意主动来这里的,大多数是犯了事,跑到这里躲避仇家的。
据说小镇里,有几个罪大滔天的,但早以改变容貌,藏在这里。每次一有风吹草动,就跑到荒原之中躲得远远的。
丁宇推开门,进入酒馆。径直走到吧台前。直接坐了下来,酒保过来问到:“老样子,老白干吗?”这是一个看上去六七十左右的怪老头,满头银发,留着白花花的八字胡,带着一面单片镜,叼着一根劣质的雪茄,人称老麦基。
“嗯。”丁宇应了一声。
老麦基拿出了一瓶白酒,在一个坑坑洼洼的不锈钢杯上倒满一杯,拿到丁宇面前。
丁宇抿了一口。
“你又兑水了。”
“这年头不兑点水,那有钱赚。”
“五五就行了,你这三七也太黑了吧!”
老麦基露出一口大黄牙,呵呵的笑着,:“对你已经很不错了,要是别人。我直接一九让他们尝点味就好。”
丁宇摇了摇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毕竟能在这个鬼地方,尝到酒味已经很不错了。
这时一个两米四五的大汉向丁宇走了过来。他满脸通红,也不知道他到底喝了多少劣质酒才能醉成这样,还边走边打嗝。阵阵臭气传出,害的边上的人直捏鼻子,用手狂扇。
大汉来带了丁宇的旁边,结结巴巴的叫到:“小小子,新来的吧!你请大爷我喝杯酒,再让大大爷爽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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