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爵挑起幽黑的双瞳,目光深沉地从叶小七身上扫过去,顺着她干净的发丝到白皙粉嫩的小脸。
被他看得心慌,叶小七忍不住问,“南总,这么晚找我有事?”
“没事,睡不着,一个人呆着太空,找个人坐在陪着”,他说着,朝自己对面的椅子指了指。
叶小七规规矩矩地襟衣正坐,一动不敢乱动,安静得像尊玉雕。
他们之间除了那晚,平常相处止乎于礼,其实她没必那么拘束。
南宫爵优雅地玩着茶道,将沏好的茶递到她面前。
微微扬了一下嘴角,叶小七极力平复心绪,大大方方端起他端放在面前的紫砂杯,轻轻抿了一小口,茶香沁入,芳香永留。
喝茶期间,南宫爵没再开口说话。
叶小七想缓和尴尬的气氛说点什么,嘴里却半个字也不往外蹦。
偶尔地,南宫爵会带着情绪不明的眼神看她,浓眉紧拧,若有所思。
这样安静的共处,不看脸,他有种错觉,她就是她。
是寂寞在做怪还是思念在挑事,明知道不该把她当成她,他却不由自主地那么想。
面前的小女人很精致,很优雅。
时尚并不是有钱人的专利,一个人如果穿得恰到好处比什么都重要,那份时尚是有钱人无法比拟的。
叶小七穿着自己改装过的白裙子,头发胡乱在散在脑后,自然的做成了卷曲,足够美。
裙摆下露出白净光洁的脚踝,脚上穿米色的普通款半高跟。
都说闻香识女人,这点南宫爵的鼻子早就做到了,而且闻到的是他喜欢和熟悉的味道。
她的味道不是用香水调和出来的,却能留给人嗅觉印象,丝毫不输时尚香道。
虽然她只是一个小保姆、保洁,却从来不降低自己的穿衣标准。即使家里只有一件白色布料,她也能用自己的双手打造出与众不同的款穿在身上,让自己看起来符合时尚的审美要求。
喝茶的时候,南宫爵看着她端杯子的手指。
她的手指细而纤长,白皙娇嫩,指甲被修剪得短而整齐,用的是裸色的指甲油,显得格外干净。
她的唇呈桃粉的颜色,带着任何时候都有适应的风情。
女人一般都喜欢吃零食,南宫爵叫人准备了些,少而精,放在她的手边,掇手可及。
晚上吃东西不利于保持窈窕的身材,但叶小七心里并没这么一说,看到盛美食的器皿情不自禁伸手过去,拿小叉叉起一小块送到嘴边。
避免尴尬,她的眼睛还是落在周围。
书房装修奢华,充分体现着主人的品位,精致的红木和黄花梨是这里的最好道具,将书香和木的气息融洽起来,重新调和出另一种让人喜欢的气味。
书房很大,藏书也很多,各种书被分类安放着,同图书馆的管理方法一样的。
听说,平日里看书和运动一样是南宫爵热衷的休息方式。
对于一个人而言,修练聪明的最好办法就是看书,这点叶小七认为很有道理。
南宫爵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优雅的外表是内外兼修的完美结合。
他每月至少看四本书,打小养成的,至今仍然未停止这种阅读的好习惯。
从散文到诗歌,从小说到杂志,从不放过。
都说孩子要富养,还得有那个条件,像南宫爵这样富养的人能有几个。
可能是环境和气氛的原因,也或许是熏香的味道起了作用,叶小七忍不住偷睨南宫爵,奇怪的大脑竟有些想入非非。
那晚,他们可是有过回忆的……
眼不见心不乱,叶小七的脸竟然有些红,借故说,“店里生意好,有两张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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