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时候得突破自己——题记
只见过结婚需要人见证的,没见过离婚还需要别人见证的!此时此刻,我跟二十坐在民政局大厅的椅子上,再次无奈地对视一眼。
“前面那两个黑衣人是怎么回事儿?”
我问。
所谓两个黑衣人其实是叶秋跟她准前夫。我跟二十先来的民政局,没有比我们更职业的见证人了。其实事实的真相是,叶大人不知道是因为过度兴奋还是悲伤,总之一夜无眠。她不睡倒算了,还打电话骚扰我们。几乎是每半小时一个,内容只有一个,“早去,不然你们就不是我朋友,不关心我的死活!”最后加一句,“不许关机!”
上一天班儿下来血槽就已经快空了,还被她这么折腾,我简直是元气大伤,
凌晨快五点的时候,我忍无可忍,不得不出言相劝,又是安慰又是恐吓的,“大姐,求求你,去睡一会儿,不然离婚盖章的时候,人前夫哥神采奕奕,而你因为睡眠不足,导致眼袋两米,气色肯定也差到大浓妆也遮不住。你要是想被别人以为你旧情难忘所以形容憔悴,你就别睡,熬夜到天亮,姐妹儿也奉陪到底。要是不想,就赶紧趁着还没天亮,还能稍微睡一会儿拯救拯救,然后漂漂亮……喂?叶大人?”
机智如我,然而感觉就翻个身的时间,闹钟就响了。二十过来接我,也盯着一双熊猫眼。
“也骚扰你了?”
“你觉得我能逃得脱么?你都不知道昨天晚上李易安都崩溃了,说要跟叶秋不共戴天。”
说完,无奈的笑笑。李易安应该是她的老公吧!这样酷的二十,她的老公一定也是个特别的人。
一路上我俩轮着个儿的打哈欠,此起彼伏的!到的时候叶大人跟前夫哥果真还没到。二十说抓紧点儿,再晚他们就来了。
“你说他们离个婚,把咱俩弄的鸡飞狗跳的算怎么回事儿啊!”
“有选择么?”
我摇摇头,是啊,没选择!跟珍贵的生命相比,少睡简直不值一提。
把椅子往倒一放,我俩互道了一声好梦就展开睡眠模式。睡得正酣畅,朦胧中听到有人敲车窗,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个没头没尾的黑影,然后就是一血盆大口贴上来,直接吓醒。
“我说,吊丧来了这是?”
二十一脸惊魂未定,问道。我也被这两个人的造型雷到了。通体上下,除了脸,其他一水儿黑。当然了,前夫哥的脸也是黑的,看样子是被迫。大概是想到是最后一次,又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的份上,勉为其难。再观我家叶大人,脸本来就够白,还有粉底加持,就显得越发的白。偏偏还弄一大红嘴唇。我忍不住想起一恐怖片——音乐教室里的哭声。今天难道她s那女鬼?这是为自己喊冤呢?
“走吧!我还有会!”
前夫哥说。我瞥了一眼他的车,发现里面还坐一女人,披头散发的!
“里面那个?”
我问。
“问你呢,里面那个是谁?”
叶秋看向前夫哥。
“同事!”
回答的那叫一干净利落脆。
“你带着同事来离婚?啊呀,搞笑呢?是不是还准备顺便再办个结婚?”
二十有点儿怒,说出去的话跟石子儿似的。
“我没必要跟你解释!”
少前夫哥回嘴,然后面无表情的从我们身边经过。我有点儿担心的看看叶秋,云淡风轻的样子。
结婚时候很容易,因为都是带着祝福。离婚的时候就麻烦多了。工作人员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原则,一而再,再而三的询问当事人,要不要再考虑,没有特别难解的矛盾就凑合过呗;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哪有一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